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11月28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发文称,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的实施程序,证监会研究起草了《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为了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措施的实施,证监会2008年制定了《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2008年试行办法),全面梳理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措施类型,对监管措施的调整范围、适用原则、种类、实施程序等作了规定。2008年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在规范监管措施的实施,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监管措施在具体实施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对监管措施的定位认识存在偏差,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程序性权利保障不充分,监管措施决定书记载内容过于简单,监管措施决定书的送达存在困难等。同时,随着《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2008年试行办法列举的监管措施类型也需要进行调整。为进一步规范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落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证监会研究起草了《实施办法》,拟以规章形式对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作出规定。
《实施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监管措施的种类、监管措施的实施原则、实施监管措施的一般程序要求、特别程序要求、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处置机制、明确监管措施决定的作出及执行要求等六大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