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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颜宽恒、侯汉廷告发民进党46名民代:违反“公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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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颜宽恒、侯汉廷告发民进党46名民代:违反“公投法”

据台媒昨(11月30日)报道 台湾“4大公投”案将于12月18日投票,民进党近日积极动员宣传,部分举动被蓝营质疑有违反“公投法”之嫌,继日前参加台中第二选区“立委”补选的颜宽恒告发对手林静仪违反“公投法”后,台北市议员侯汉廷质疑民进党民意代表故意将“反莱猪”与“反美”混成一谈,影响“公投”,将于12月1日到台北地检署告发民进党46名民代违反“公投法”、“刑法”伪造文书罪。

将于12月18日进行的重启核四、反莱猪、“公投绑大选”、珍爱藻礁的“4大公民”投票案,“朝野政党”均积极动员宣传。

台中第二选区“立委”补选的颜宽恒认为,对手林静仪意图操控选举结果,假借“中选会”名义而伪造、窜改“公投”主文并于台中市区悬挂广告“禁止美猪进口”,以错误信息宣传影响“公投”,日前具状告发林静仪涉嫌违反“公民投票法”第35条、“刑法”第211条、第216条。

而台北市议员侯汉廷,也将于12月1日中午至台北地检署告发民进党46名民意代表。 侯汉廷认为,反莱猪不仅为了护食安,更是反黑箱,反出卖,但民进党46名民代却把“反莱当反美”造谣扭曲,涉嫌违反“公民投票法”第35条、“刑法”第211条“伪造、变造公文书罪”及第216条“行使伪造、变造公文书罪”。

“公民投票法”第 35 条规定,以、胁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为“公民投票”案之提案、撤回提案、连署或投票,或使他人为“公民投票”案之提案、撤回提案、连署或投票者,可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