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通过科目一考试,便凭着“偷偷练习”的驾驶经验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最终难逃法律制裁。12月1日,兴化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三中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兴化城区有一名女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接到举报后,该中队迅速部署办案民警,针对举报线索中号牌为苏M×××的小型轿车展开专项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固定证据等一系列工作,快速锁定了驾驶人张某。
12月2日上午,张某被依法传唤至兴化交管大队城区三中队接受询问。面对民警的调查,张某对自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张某交代,当天上午因急于前往自家店铺,且天气寒冷,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苏M×××小型轿车,在居住小区与店铺之间往返。
张某坦言,自己目前仅通过了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此前从未接受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只是私下“偷偷”练习过几次,便觉得自动挡汽车操作简单、容易驾驭,于是忽视了无证驾驶的违法性以及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现在想想真的很害怕,要是当时出了事故,后果根本不堪设想。”张某懊悔地说道。
经民警耐心的批评教育,张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无证驾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2月4日,兴化市警方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面对处罚结果,张某表示十分后悔,并称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待取得合法驾驶资格后再驾车上路。
警方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会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违法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兴化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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