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未生育
创始人
2025-07-18 0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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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未生育我爱人再婚前有俩子,我可不可以享受终生未育待遇... 我爱人再婚前有俩子,我可不可以享受终生未育待遇 展开
你所说的这一情况,其实是个政策问题。如果符合政策,当然可以享受;反之,那就没法享受了。
看了你与楼上朋友的对话,了解到你最基本的情况:
首先,你所说的“享受退休100%和每月10元独生子女费”的政策,应该是出自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这是对当时响应政府“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号召的夫妻给予的政策性的奖励,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的夫妻,才可享受这一政策。但并不是说, 不结婚或不生孩子的夫妻也可享受这一政策。
其次,你和已有两个孩子的丈夫再婚后(不清楚你是否在此前已结过婚、生育过子女),没有生育过,但的确够不上享受该奖励政策的条件。第一,你丈夫已有过两个子女,不符合奖励条件;第二,你和他的结婚是初婚,且没有生育过(权当你和现在的丈夫的结婚是初婚),因此你还是不符合法定奖励条件,因此,你也就无法享受“退休100%和每月10元独生子女费”的政策。
再有,你丈夫的两个子女是你的继子女。而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对继子女(和继母)同样具有抚养和赡养的法定义务。好在你的两位继子女已成家。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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