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三期科技创新债券和第四期绿色科技创新债券(乡村振兴)的发行,发行额均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分别为1.60%、1.72%,期限分别为93天、3年,单位面值均为100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39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余额为人民币183亿元。
2025年度第三期科技创新债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第四期绿色科技创新债券(乡村振兴)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带息负债。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现执行《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25号)有效期截止日)的任一时点,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每年年末12月31日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