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发布的关于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新渠道”的文章引发了广泛关注,被业内认为是处理涉案虚拟货币的一种新方案,甚至被誉为境内外联合处置的“北京模式”。
自2021年起,中国内地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将扣押的虚拟货币转换为传统货币的机制也相对欠缺。6月8日,据首都公安法制运营的“法青苑”公众号文章披露,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虚拟货币管理,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与北京产权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探索出一种新的涉案虚拟货币处置合作机制。具体而言,首先由北京市的公安机关将涉案虚拟货币实物委托给北交所处置;北交所接受委托后,选定第三方对涉案虚拟货币进行检测、接收、移交等操作,并通过香港合规持牌交易所公开变现出售,将虚拟货币处置变现为法定货币;最后,在履行国家外管局审批后,将变现资金结汇后转入公安机关专户。据了解,此种模式被业内称之为“北京模式”,已在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办理的一起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案件中得到应用。
根据该文章披露信息显示,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代局与北交所近日举办涉案虚拟货币处置合作签约仪式并签署了《涉案虚拟货币处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将涉案虚拟货币纳入“实物处置”范畴,构建主体适格、流程合规、价格公允、安全可靠的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模式。这一创新合作机制在一年前已着手筹备规划,目前北交所已运用该模式完成顺义公安分局一宗案件中的涉案虚拟货币处置工作。相关分析预期则指出,如相关机制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可为各地执法部门提供较为统一的虚拟资产处置标准。
在“北京模式”等境内外联合处置模式中,香港合规持牌交易所是核心环节。这些交易所具备完善的交易机制、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成熟的风控体系,能够确保涉案虚拟货币在变现过程中的价格公允、流程可追溯、交易可审计。在多个机构协同作业下,可把虚拟货币侦测移交、询价交易、结汇入账等环节压缩至24小时内完成。
在较为受到关注的交易价格方面,上述文章也指出,将依照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设定保留价,询价后以最优报价成交,避免极端行情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确保成交价格公允。此外,北交所选定的服务机构需预先提供110%履约保证金,处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定货币,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仍然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和外汇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刘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