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水原高等法院裁定,该国京畿道一家妇产科医院在一起医疗事故中存在过失,应向受害者赔偿6.2亿韩元(约人民币308万元)。
(韩国产妇两次要求剖腹产,医院坚持顺产致孩子脑损伤,被判赔6亿韩元。)
2016年,一名产妇在该医院生孩子,产妇和丈夫两次要求剖腹产,医院却坚持顺产。
结果,新生儿出生后,既不会哭也不会自主呼吸,被送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随后,他又被转至另一家医院,在那里被诊断出患有缺氧缺血性脑病,并在次年3月被确诊为脑损伤。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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