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斯达半导(603290)报收于97.13元,上涨1.12%,换手率1.36%,成交量3.26万手,成交额3.15亿元。
当日关注点
12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1.57万元,占总成交额0.51%;游资资金净流入71.15万元,占总成交额0.23%;散户资金净流出232.71万元,占总成交额0.74%。
公司公告汇总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华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4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8,10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70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及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子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部分为特别决议议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斯达半导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0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落实,并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了问询函回复文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龚央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龚央娜女士原为非职工代表董事,现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因2021至2023年度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及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追缴税费415,229.46元,并处罚款151,432.49元。公司已于2025年7月4日缴清款项并完成账务调整。税务机关出具说明认为违法行为轻微,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律师事务所认为该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质性障碍。
关于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细说明了募投项目环评进展、土地取得安排、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产能消化风险、投资测算依据及效益预测等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车规级SiC MOSFET模块制造、IPM模块制造、车规级GaN模块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环评手续正在推进中,部分项目已取得批复,土地获取程序正在进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答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斯达半导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涉及本次募投项目、业务经营情况、前次募投项目及财务性投资等问题。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车规级SiC MOSFET模块、IPM模块、车规级GaN模块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会计师核查认为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审慎合理,固定资产增长与业务发展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重复投资,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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