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推动组建,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重点投向种子期和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性基金。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粤港澳基金”)是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的区域母基金。粤港澳基金严格遵循国家战略目标和投资要求,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为有序开展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秉承“公平公开、优中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方式公告如下:
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交,申报机构对填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承担全部责任。
1.线上申报入口
https://afof.szvc.com.cn/?/fundapply/
2.线下材料寄送
纸质申报材料及附件自系统导出后,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骑缝章并装订成册。盖章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寄送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深创投广场50楼
收件人: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联系方式
联系人1:乔女士,0755 88993888-6705
联系人2:陈女士,0755 88993888-6725
联系人3:田女士(申报系统),18118144090
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粤港澳基金管理人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深润国创(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来源: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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