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四只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修订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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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订内容
在基金合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等章节修订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与公告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自2026年2月9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ub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icbcub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7日
附件1:《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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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工银瑞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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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工银瑞信上证科创板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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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工银瑞信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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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银瑞信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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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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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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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7日
关于工银瑞信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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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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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