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唐山迁西县在推进生态保护与河道管护工作中,建立了河长制体系与常态化巡查机制,在守护县域水生态安全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然而,在高峪村附近区域,现场画面显示:河道及周边区域出现多处深浅不一的挖掘痕迹,部分区域形成明显坑洼,夜间还有工程车辆作业的场景,裸露的砂石与周边植被形成鲜明反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行洪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同时,依据《河北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此类挖掘行为也属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重点管控事项。
作为属地监管部门,迁西县水利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防洪安全的监督职责,迁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资源保护的监管工作。当前场景是否属于监管盲区?日常夜间巡查频次与覆盖范围是否足以防范此类问题?期待属地监管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完善管护机制,筑牢县域河道安全防线。
我们期待,每一次夜间的灯光,不再成为掠夺自然的信号,而是守护生态的警示。
编辑:朱沁田
责编:王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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