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夕,一起因未成年人擅自处置黄金饰品引发的双重纠纷,最终,在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动调解下,顺利化解。
女儿为买手机,偷偷卖掉家中黄金饰品;
怕被发现,又用卖金款买了枚新戒指“顶包”;
售金时遭遇克重争议,购金后又被拒退货……
短短一个月,市民王阳(化名)一家陷入了两起消费纠纷的困局。
售金购机
克重不符、身份未核成焦点
近日,王阳向“马上办”反映,今年2月份,其14岁的女儿小美(化名)为购买手机,私自将家中的黄金耳钉、黄金戒指拿走,卖给花山路一家贵重物品收购店。
事后王阳发现,店家收购该枚黄金戒指时支付的价款,与此前购买时票据标注的克重相比少了2克,疑似存在克重核算不当的问题。
据了解,小美售金后购买了手机,并将手机带入校园,上课期间因玩手机被老师发现并通报至学校政教处。王阳与学校沟通后,才得知小美擅自变卖家中黄金饰品的全部经过。
3月9日,王阳与家人一同前往该贵重物品收购店协商,却遇到多重困难:小美因害怕被家人责备,已将回收票据丢弃,无法提供交易凭证;店家则称店内监控录像已覆盖,无法核实交易细节,也不认可王阳一家提出的克重不符的问题。
令王阳更为不满的是,店家在收购黄金饰品时,未按规定登记出售人身份信息。他认为,店家未履行法定审核义务,涉嫌违规经营,存在欺诈未成年人的嫌疑。
欲盖弥彰
买了新戒指“顶包”,退货再遭拒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3月12日,王阳和妻子在与小美交谈时,意外发现其口袋里多了一枚新的黄金戒指。经家人耐心询问,小美才说出实情:2月14日,她担心家人发现母亲的戒指被自己出售,便用之前卖黄金所得的钱款,在解放路某品牌金店购买了一枚小号黄金戒指,企图掩盖自己卖金的行为。
得知情况后,王阳当天下午便带着这枚新戒指前往该品牌金店要求退货,但店长以小美遗失发票及商品标签为由,拒绝退货。
两起纠纷,均陷入僵局。
多部门联动
两起纠纷相继化解
王阳只好向“马上办”求助,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协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接到王阳的求助后,记者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花山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依法履职,积极推动纠纷化解。
第一起:品牌金店退货成功
3月13日下午,记者与花山区市场监管局、沙塘路街道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一同陪同王阳家人前往解放路涉事品牌金店协商。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普及未成年人消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商家在销售贵重物品时应尽的审核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
第二起:收购店补偿2000元
3月16日下午,花山区市场监管局、花山派出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花山大队,组织花山路某贵重物品收购店店主与王阳现场调解。
执法人员向店家讲明相关法规,指出:
经多方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律师以案释法
多方合力筑牢“防护网”
针对本案中未成年人黄金交易、贵重物品收购合规经营等问题,记者咨询了专业律师,两位律师结合法律法规分别给出专业意见和提醒。
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葛善俊律师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本案中,14岁的未成年人私自出售家中黄金饰品、购买黄金戒指,已超出其年龄、智力所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范围,且未得到家长追认,相关交易属于效力待定行为,监护人有权依法主张撤销交易、追回财物或要求合理补偿。
广东卓建(马鞍山)律师事务所张昊律师表示:
黄金回收商、个人买家等收购方负有法定审查义务:
未审查年龄擅自收购未成年人贵重黄金,合同可被撤销,商家须退还黄金;黄金已变卖或熔化的,还需按照市场价格赔偿。
张昊律师提醒
1.黄金交易,首先要看是否成年,再看金额大小;
2.大额交易必须要求监护人到场、核验身份、同意留痕;
3.来源不明、价格明显偏低的,坚决不交易并及时报警;
4.所有交易记录至少要保存六个月。
给家长的重要提醒
鉴于此,两位律师共同提醒广大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黄金收购、销售商家要严守法律底线,严格落实身份查验、来源审核、信息登记等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消费者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固定和保留证据,通过向监管部门投诉、报警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放心的消费环境。
■ 编后
这起因未成年人擅自售金引发的双重纠纷,在多部门温情调解下及时化解,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维护,也是对诚信经营的一次深刻警醒。
事件虽小,警示深远:家庭监护的疏忽、商家核验的缺位,共同敲响了消费安全的警钟。所幸,部门联动有力度,律师释法有温度,让纠纷化解于源头,让权益回归于本位。
消费维权,不止于“3·15”,更在于每一天。愿以案为鉴,让每一次交易都多一份审慎,让每一次维权都多一分底气,共同擦亮法治与诚信的消费底色。
来源:马上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