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两则违规处理决定公告,涉及通琨盈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通琨建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两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栾琨。上期所对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并罚款。
公告显示,2025年9月29日,栾琨操作通琨建信1号私募基金账户和其客户的账户在黄金期权合约上实施事先约定的相互交易、转移资金,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上期所认为,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决定给予栾琨、通琨建信1号私募基金通报批评处分,并责令改正,处通琨建信1号私募基金罚款1万元,处栾琨罚款1.5万元,在违规案件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如数缴纳至上期所指定账户。
2025年9月29日,栾琨操作通琨盈享1号账户和他人账户在黄金期权合约上相互交易,扰乱市场秩序。上期所认为,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决定给予栾琨、通琨盈享1号私募基金通报批评处分,并责令改正,处通琨盈享1号私募基金罚款3万元,处栾琨罚款6万元,在违规案件处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如数缴纳至上期所所指定账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通琨建信1号私募基金和通琨盈享1号私募基金均是上海通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上期所在公告中表示,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