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华强集团拟以所持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该债券面值不超过24亿元,无异议函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12个月。控股股东目前暂无明确发行计划,后续是否发行及发行时间、规模等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将按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来源:市场资讯
上一篇:炬申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下一篇:上海科创策源VC基金成立,浙江首只区域性股权市场S基金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