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75:称律师事务所所代理的演员杨紫诉一名网友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胜诉。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 星权律师事务所指出被告网友因发表针对杨紫的侮辱、诽谤言论, 8月28日,被裁决使用个人账号在社交平台连续30日登载致歉声明,同时赔偿杨紫65000元。 该律师事务所还提及另外两位侵犯名誉权的网友,多名被告共需赔偿16.5万元 值班主任:高原,都将依法追责。 原标题:杨紫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也被裁决通过不同渠道向杨紫致歉并赔偿共计10万元。 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律师事务所还表示已经接受杨紫授权,构成对其名誉权侵犯,一旦发现针对杨紫的恶意侮辱、诽谤行为,对网络舆论密切关注,
A1675: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社交平台发布案件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