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台媒报道 七旬彭姓老妇在疫情爆发后,2个月来几乎零收入,她为了糊口,铤而走险,在7月下旬疫情警戒微解封后当街拉客,打算以每次1千元新台币(约200元人民币)的价码进行性交易。不过,她揽客时遇上警方查缉,她不断向警方哀求,声称自己快要断炊;警方见她是罕见的“高龄流莺”,虽然十分同情她遭遇,仍依法对她开罚。
警方说,由于疫情仍未平息,为了防堵“人与人的连结”成为防疫破口,仍加强扫荡养生馆等色情场所,同时编排警力取缔流莺、私娼。日前某晚警方在西昌街、桂林路口附近查察,发现彭在该处拉客,还说愿以每次1千元的价格进行全套性交易,警方随即将她带回派出所。
彭告诉警方,她2个多月来几乎没有收入,为了生计,只好自行出来当流莺拉客,还认为微解封后相对安全,想不到遭警方查缉。警方听闻彭的遭遇,虽然感到同情,但她因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警方仍必须依法对她开罚1500元。
警方见彭年事已高,一度追问她过往工作、家庭概况等,但她低调不愿回答。她只说,在疫情三级警戒期间,靠着过去存款以及亲友接济,勉强度日,但眼看坐吃山空,恢复正常生活的日子遥遥无期,内心担忧与日俱增,只好冒险卖淫。
熟悉流莺生态的资深刑警研判,不少老流莺大多年轻时曾下海卖淫,但随着年纪增长、“外籍兵团”进军,导致竞争力下滑,只好转而投靠卖淫集团当皮条客,或是到周边的茶室、阿公店帮忙做事或揽客以赚钱度日。
台湾境内疫情自5月中爆发后,万华成为重灾区,不仅“声色场所”不得开门营业,地方上许多餐厅与店家,也因疫情升温、人潮流失而关门营业,连打零工的地方都找不到,彭可能也因此顿失收入。
万华分局统计,7月13日微解封后至本月上旬,万华警方取缔辖内应召站、养生馆等色情场所,以及流莺、私娼拉客从事性交易;其中因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案件共计42件45人,因妨害风化罪嫌遭送办者有3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