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自己犯罪了吗?”在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白沙派出所,面对民警邢宁的询问,18岁的小赵有些懵,此前,他从未有过犯罪记录。
他不知道,自己一年多前办的一张银行卡,单日资金流水竟达到87万元。他努力回想才记起,当时为了挣150元的兼职费办了这张卡,“警察不问我都忘了。”
而从警方落实的情况看,这张银行卡成了电诈团伙转移诈骗资金的通道。
怂恿小赵办卡的“上线”小许,不仅自己办了卡,不到2个月先后拉42名同学“下水”办卡,获利超过1万元。
“可以挣钱”、“不会有事”、“有事也不会和自己扯上关系”,成了小许、小赵自我安慰的理由。殊不知,他们已成了诈骗犯们的“帮手”,都因涉嫌帮信罪被羁押在看守所。
【意外传唤:18岁中专生名下银行卡单日流水达87万元,自己竟不知情】
8月中旬,在开封一家机械公司打工实习的小赵突然接到了父亲的电话,电话中,父亲告诉他“有警察要找他落实情况”。
直到在派出所见到警察,小赵仍不明白自己“有啥事”。长大到18岁,被警察传唤问话,是头一回。
简洁图案的白色圆领T搭配牛仔裤、运动鞋,邢宁第一次见到小赵时,觉得他就是一个正常的学生模样,不像犯罪嫌疑人。
“有没有办过一张银行卡?”随着邢宁的提问,小赵才想起,自己于2019年3月在郑州办过一张银行卡。
警方提供的小许个人微信转账记录,2019年3月23日其收到了150元介绍费
让小赵意外的是,自己名下的这张银行卡单日资金流水竟达到87万元,对于中专还没毕业的他来说,这个数字过于巨大。
“一年多了,早都没印象了。”小赵纳闷,自己办了银行卡后再没见过这张卡,哪来的这么一大笔钱。
邢宁介绍,这张银行卡成了电诈团伙转移诈骗资金的渠道,前不久刚被银行冻结。
一则来自新疆五家渠市警方受理的报案信息显示,吴女士今年6月在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了一名叫“李家德”的男子,两人加微信聊了没几天,对方就推荐她投资一款“财富平台”,只要投钱就能盈利。
在这名男子的怂恿下,吴女士先后5次向对方指定的账户转账2万余元,警方追查获悉,这笔钱到了小赵名下的银行卡上。
小赵的这张卡,仅是这笔诈骗资金的“中转站”。
超过百条的银行流水记录显示,小赵名下的银行卡先后收到87万元诈骗资金,不到24小时就被悉数转走,等银行冻结时,为时已晚。
“这符合典型的电诈手段,快速转钱,快速消失,躲避警方追查。”邢宁说,小赵的银行卡,参与到了电信诈骗犯罪之中。
“你知道自己犯罪了吗?”听到这句询问,小赵才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
【在校学生的“违法”挣钱门路:办一张银行卡能“挣”150元,卡办完后却不在自己手里】
相比87万元的流水数字,小赵办理这张银行卡,仅“挣”了150元。
去年3月,还在开封市某中专上学的小赵,找到了同校同学小许,想让他介绍兼职挣点钱。
在小赵和周围同学的眼中,小许年长一岁,有着较为丰富的兼职经验,找他“靠谱”。当时,除了小赵,还有另外几名同学,都对小许介绍的兼职感兴趣。
小赵说,小许介绍的兼职是刷单,不过,刷单前需要每个人拿自己的身份证办相关的手机卡、银行卡、U盾,并提供身份证照。小许保证,这套银行卡只用来刷单3个月,之后就不再用了。
3天后,小赵和另外3个同学乘高铁赶到郑州和小许碰头,在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上的一通信商网点办了张新电话卡,随后又在某家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开通了手机网银。
一同办卡的,除了小许,还有20多个年龄相仿的大学生。
办完后,小赵就将卡转交给了一名陪同的收卡男子,双方加了个微信。他只从小许口中得知,这名男子的微信名叫“咖喱配牛排”,看着25岁上下的样子,其他信息一概不知。
回到学校后,他和前去的同学各自收到了150元的兼职费。
小赵说,后来小许没再提兼职的事,自己也很快淡忘了名下的这张银行卡,“卡都不在我手上,要是有啥事也和我无关。”这样简单的逻辑,在旁人看来,着实有些可笑又无奈。
“办张卡就能挣钱、会不会犯法?”小赵曾这样问过小许,随即就被一句“不会有事”打消疑虑,在他看来,小许是自己的朋友,信得过。而150元的兼职费对他这样的学生来说,也确实有吸引力。
河南商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近几年间,警方加大了对非实名制手机卡的打击力度,很多诈骗团伙开始转变思路,瞄准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利用其已成年的身份办卡,再通过拨号软件、设备,通过这些手机卡大肆对潜在诈骗对象拨打电话实施诈骗,躲避警方追查。
【2个月内先后拉42名同学办卡,他只想到了挣钱,却没想到这是犯罪】
小赵不知道,他只是小许发展的“下线”之一。
父母在开封老家务农,还有个12岁的弟弟,小许家的经济条件不算好。上中专后,父母给自己的零花钱不多,他便加了很多发布兼职信息的微信群、好友,“多少能挣点。”
去年年初,小许在家刷朋友圈时,被好友“初遇”的一条“刷单挣钱”的消息吸引。他在微信上告诉小许,刷单只需要提供一套本人的手机卡、银行卡、U盾、身份证照片即可,所有的办卡费用全包,办卡人能挣150元。只要是小许介绍的人,按人数给中介费,一个人50元,如果这些办卡人能提供微信、支付宝账号,按人次再加20元。
当年3月初,小许开始给周边的同学散布兼职消息: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刷单就能赚钱。
3月8日,小许陪同小赵等几名同学通过“初遇”的介绍,和“咖喱配牛排”在郑州碰头,连他自己在内,都办了手机卡、银行卡并开通手机网银,当晚,小许收到了360元的中介费。
15天后,小许又拉上了3名同学,以同样的方式办卡,再次获利150元。
这时,“咖喱配牛排”开始让小许“多拉点人”,他便发动身边的同学成为“小队长”,只要这些“队长”拉一个人头,他就给20元、30元不等的提成。
到4月30日,小许先后介绍了六批次共计42名同学前往郑州办卡,包括办卡费、中介费、车费、饭钱、额外的红包在内,他累计从“咖喱配牛排”手中收到了11668元,而这43张手机卡、银行卡都落到了“咖喱配牛排”手中。
钱来得太过容易,小许也曾怀疑,“上线”是否把这些卡用来犯罪。为此,他专门向对方要了一张其本人身份证的照片,并多次询问对方。
“他们说没事,我想着就办个卡不会有啥问题,就算有问题也不是我的问题。”小许说,自己当时急需用钱,就没想太多。
“可以挣钱”、“不会有事”、“有事也不会和自己扯上关系”,成了小许、小赵聊以自慰的理由。
【贩卖手机卡、银行卡构成“帮信罪”:不仅被惩戒,最高可判3年刑期】
8月下旬,警方将小许抓获。一开始,他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他说,收卡人的真实信息他不掌握,只是拉同学办卡而已。办完那些卡后,他没再和“上线”联系。
邢宁解释,小许存在“提供多张银行卡、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情形,小赵则因“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支付结算资金超过20万元”,均涉嫌帮信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对该罪名的具体解释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这类犯罪,也是近几年高发的一种犯罪类型,为此,去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联合发布了相关解释。
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犯帮信罪可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邢宁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目前还在进一步落实小许同学们名下银行卡的信息,并追查该案中的上线诈骗团伙。
8月26日,郑州警方也针对这类高发行为发出了“惩戒”消息,对向诈骗分子售卖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的人员给予惩戒:5年内无法正常使用名下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也将受限。
“小赵才18岁、小许19岁,他们意识不到这属于犯罪行为,父母也不知情。”邢宁说起这些缺乏法律意识的学生时,难掩惋惜。
他进一步提醒,开学季即将到来,面对多样的兼职渠道或是同学介绍的挣钱门路,一定要提高警惕,“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给诈骗团伙或帮助诈骗是违法行为,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
卖卡后没多久,小赵、小许都删掉了“上线”的微信,尽管好友已经“消失”,但他们删不掉的,是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