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李炣君
2月22日,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人民法院绿水法庭办案法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经过除夕当天扣押车辆施压,又保留车辆帮助被执行人“造血”还款,一场持续三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扣车现场
2021年,54岁的彭某某在罗某某开设的木材厂务工时,被圆盘切伤右手,经鉴定构成7级伤残。法院判决木材厂赔偿30.9万元,但经营者罗某某支付15万元后屡次食言。经多次沟通,罗某某答应在2024年年末支付10万元赔偿款。
但到了双方约定时间,罗某某以资金被冻结为由,称只能拿出4万元。申请执行人彭某某不同意,案件陷入僵局。
2025年2月4日,除夕当天,来凤法院绿水法庭收到关键线索:罗某某新购置的沃尔沃XC60越野车停放在某小区。绿水法庭执行干警一行带队突袭,在年夜饭飘香的街头对车辆完成扣押,并打算在春节之后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用于支付彭某某的赔偿款。
春节后的首次调解中,戏剧性转折出现:罗某某主动提出“以车换信”方案,承诺农历二月先还7万元,余款8.9万元十月前结清。
另一边,申请执行人彭某某也同意暂不拍卖车辆,“车的贷款还没还清,拍卖了他损失一大笔,我也拿不到钱,他要用车联系木材生意才能挣钱还我。”
在绿水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天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达成了执行和解。“这不是‘放虎归山’,而是‘放水养鱼’,既要让被执行人感到痛,更要留条生路促履行。”执行干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