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化研究院名誉院长、荆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刘玉堂
云梦出土的秦简牍既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又具有宝贵的时代价值,应当保护好、传承好、转化好。
它是我国迄今出土最早的法律文书。云梦秦简法律文书主要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封诊式》《法律答问》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秦律十八种》,几乎涉及秦法律的各个方面。如《仓律》规定,官吏到军中或属县执行公务,应自带食物(或口粮),不得发公文向所到的军队或县借取。由此可见,秦对官吏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此举意在严禁官场送往迎来的逢迎之习和奢靡之风。《厩律》规定,官吏不得利用公务车及马、牛办理私事,意在堵塞损公肥私的漏洞。《置吏律》规定,任用吏或尉,在已正式任命以后,才能令他行使职权和派往就任;如有不应任用而敢先行职权,以及私相谋划而派往就任的,依法论处。啬夫被调任其他官府,不准把原任官府的佐、吏任用到新任官府。可见秦对官吏的任免十分严格,务必按程序办事,且严禁官吏调任时带走原任官府属官,防止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秦律大部分内容都与官吏选拔、任命和管理密切相关,这种从严治吏的法律意识,对当下的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它是我国迄今出土最早的环保法规文本。云梦秦简中同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主要是《田律》,本来也属于《秦律十八种》中的一种,但因其特殊的内容,故将其作为专门的环保法规予以探讨。《田律》规定,下及时雨和谷物抽穗后,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受雨、抽穗的顷数和已开垦而未耕种田地的顷数。如有旱灾、暴风雨、冰雹、涝灾、蝗虫及其他虫害等损伤了禾稼,也要报告受灾顷数。这说明秦十分关注生态变化,特别是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态环境变化的状况,意在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田律》还规定,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准捕捉幼兽、卵,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阱和纲罟,到七月才解除禁令。如有亡者需砍伐树木做棺材,可网开一面,又体现出其人性化的一面。值得借鉴学习。
它是我国迄今出土最早的“干部读本”。《为吏之道》是一篇官箴类文献,内容涉及为官的基本准则,如道德品行、行为规范、上下关系、民生意识等。《为吏之道》提出,大凡做官的准则,必须清廉正直,谨慎笃定,处事公正无私,观察细致入微,性情安静不苛刻,赏罚分明不偏私。有了过错能迅速改正且不再重犯。对下要慈爱而不欺凌,对上要慕敬而不冒犯,听取劝谏而不阻塞言路,反省自身,克制欲望。文中专门强调了官员的五种优良品质,即“五善”;郑重提醒官员要防止五种过错,即“五失”。可见,《为吏之道》对于我们提升干部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较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它是我国迄今出土最早的家书。与云梦睡虎地秦简同时出土的还有两件木牍。分别是秦军中两位士兵黑夫和惊写给他们大哥衷的书信。两封信的大致内容,一是问候家人和亲戚以及邻居;二是告诉家人兄弟俩分别后又重逢的现状;三是强调军队条件艰苦尤其是缺乏夏天穿的单衣,希望家里尽快寄些单衣和钱来。此外,惊执笔的第二封信还特意叮嘱妻子要精心照护好父母,即使听到前线有不好的消息也不要感到意外和过分担忧。古人非常重视亲情、友情乃至邻里之情,这是信中最感人至深之处。这两封家书给人们的最大的感受是中华民族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源远流长,而这正是我们需要传承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