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丽丽开启了工伤认定的维权之路。
两年来,崔丽丽常在噩梦中惊醒。有一次她梦见自己的右腿被连根砍断,鲜血喷涌而出。
梦是现实的投射。2023年9月22日,当时身为天津市德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科智控)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到杭州出差,其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经过一场艰难的诉讼,2024年4月2日,法庭判决王某犯强奸罪,服刑四年,并赔偿崔丽丽3000元。
崔丽丽赢了官司,却丢了工作。她被公司开除,丢了年薪百万的销售总监职位,被迫告别打拼了17年的汽车零部件行业,还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崔丽丽认为,她在工作中遭到上司的性侵犯,这属于工伤范畴。于是,她又开启了工伤认定的维权之路。
酒局之后
在德科智控担任销售总监,是崔丽丽的第三份工作。入职时她38岁,以为这是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份工作”,因此充满了干劲,打算在汽车销售行业干到退休。
2023年9月,崔丽丽和老板王某等人去杭州出差、拜会客户。9月22日那天晚上,他们在一家日料餐厅宴请客户。饭局开始前,王某对崔丽丽说,一定要让客户“喝美了”“把他拿下”。
他们先是点了一瓶清酒。崔丽丽的理解是,主要是让老板和客户“放开喝”,自己只需要做好倒酒、点菜、买单等后勤工作。大约一小时后,王某与客户喝完了一瓶720毫升的清酒,给崔丽丽发微信:“你陪着多喝点,我快挂了。”随后补充道,“(这酒)后劲大啊。”
崔丽丽想,可能是老板喝不惯清酒。于是,她听从了老板的指示,成为陪客户喝酒的主力。晚上十点多,崔丽丽买完单后,晕乎乎地回到包厢,发现桌上又多了两瓶清酒,王某一直劝她“敬客户一杯”。结果,她彻底醉倒趴在桌子上断片了,再后来的事就记不得了。
凌晨四点多,崔丽丽醒来,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地躺在王某房间的床上,衣服散落一地。王某躺在旁边的床上,仅穿一条内裤。
惊慌失措中,崔丽丽赶紧穿上衣服跑回隔壁自己的房间。后来,她洗了澡,并清洗了自己的内衣裤——这成为了她日后最后悔的一件事情。
崔丽丽在天津安定医院被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
等她回过神了,才慢慢地意识到自己经历的这件事的严重性。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去找王某对质,对方说那天晚上她喝多了,他们一起打车回酒店后,他背着崔丽丽到房间,却发现她的房门打不开,于是就把她带去了隔壁他的房间。
王某还说她吐了一床。但这都不是崔丽丽想问的,她始终没有勇气问出口:我为什么没穿着衣服?你是不是侵犯了我?
接下来的几天,崔丽丽都是在恍恍惚惚中度过的。9月26日,崔丽丽再次见到王某的时候,才逐渐想起了更多模糊的细节——在床上,王某摁着她的手,捂着她的嘴,让她不要说话。但整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记忆一直是模糊的。
第二天,她给丈夫吴东(化名)打电话说:“感觉我被欺负了。”吴东一听就来气,问道:“什么叫‘感觉’?有没有被欺负、谁欺负的,你不知道?”
崔丽丽一直在自责,自责喝醉了,自责没有保护好自己。后来她才反应过来,可以去查酒店的监控。在咨询了律师之后, 她来到酒店查监控,才第一次比较完整地看到了当晚的情况:回到酒店,王某抱着昏迷不醒的崔丽丽,在电梯里就实施了猥亵,而后径直走进了他的房间。
这与王某之前的说辞出入很大。崔丽丽一边看监控,一边哆嗦发抖。随后,她又向酒店前台、保安、保洁等员工录音取证。事发当晚,前台工作人员看到崔丽丽被王某抱着,还曾让保安帮忙一起搀扶崔丽丽上楼,但被王某拒绝了。王某把崔丽丽抱回他的房间后,前台给王某房间的座机打电话,又派保安敲门,提醒王某把崔丽丽送回她自己的房间,但都没有得到回应。保洁人员则回忆说,打扫王某和崔丽丽的房间都没有发现呕吐物,这与王某此前的说法也大相径庭。
查完监控后,崔丽丽对于是否报警还很挣扎。“报警的代价是什么,老公能承受吗?”“家中老人能承受吗?”“女儿才11岁,她知道了怎么办?”最让崔丽丽纠结的是她的事业,“汽车行业圈子就这么大,闹开了我怎么面对同行,之后找工作公司做背调怎么办?”
她苦苦思索了许久,并和好朋友商量了一番,决定先采用一个折中的方式:和王某对质,先看看他的态度。
2023年10月6日,是崔丽丽所在公司国庆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她一早就走进了王某办公室,向对方提出一个个问题。王某没有承认性侵和猥亵,还说“早知道你这样不知好歹,就不应该照顾你”。崔丽丽彻底被击碎,决定报警。
当天下午,王某给她发了条微信,称自己“无论多醉,不应该把你抱到我的房间,也不应该把你的裤子脱掉”。但其他的事,“不是你想的那样”。王某还在微信中表示,可以由崔丽丽的直属领导当中间人,商量赔偿。两天后,崔丽丽收到直属领导的信息,称“他(王某)希望你提出具体要求,他来考虑。”
“我不会再和他沟通。”崔丽丽回复。
经过好几天的思想拉扯,压制住内心的耻感,崔丽丽终于下定了决心。2023年10月10日,事发后第19天,崔丽丽在丈夫的陪同下,在杭州报警。
关键证据
在这起案件当中,检察官最初遇到的难点是,采集不到DNA。光靠原告崔丽丽模糊的记忆,指控“强奸罪”肯定是不够的。但办案的检察官非常负责任,一丝不苟地查看监控,看到崔丽丽进王某房间约半个小时之后,也就是2023年9月23日凌晨1时30分,住在涉案酒店房间隔壁的一位客人突然开了门,走到涉案王某房间门口停留了几分钟,并且有掏出手机的动作。
发现这个细节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当时还下着特别大的雨。但检察官生怕这条线索断了,立刻跑去酒店,在警方的配合下排查房客。
后来,那位房客作为证人告诉检察官,自己当时突然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了挪床和撞墙的声音,还有女性迷迷糊糊反抗的声音,觉得很奇怪,就循着声音走到王某的房间门口。在门口,他就听得更清楚了,于是就用手机录了大概2分钟时间。这段录音成为了案件中的关键证据。
法庭上,王某拒不认罪,反口指称崔丽丽业绩不好,担心被开除主动勾引他。王某的辩护被检察官一一驳回。
2024年4月2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连带民事赔偿诊断焦虑、抑郁、失眠的医疗费用3000元。
工伤认定
案件虽了,但事情没有结束。
从事情发生之日起,崔丽丽一直生活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之下。她到天津市第一人民医院问诊,确诊了抑郁症,随后她向公司请了病假。2023年10月27日,她发现,自己被踢出了公司股东群、管理群、部门群等所有微信群,不再能登录办公系统,工资也停发了。
王某被批捕的时候,正值公司准备上市的关键时期,公司领导很担心王某的案件会影响公司上市。有一天晚上11点多,投资人给崔丽丽发信息,说哪家公司老板都是最难的,老板倒下,200多人的饭碗都受影响,让崔丽丽“要以大局为重”。
天津市安定医院为崔丽丽开具的诊断证明。
“我才意识到,自己要对抗的不只是老板,还有整个公司,这是一个权力系统。”崔丽丽告诉《中国慈善家》。
王某的刑事案件判决后,崔丽丽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她向公司提出,补发从事发到判决期间半年的工资,加上合同期内解约的赔偿和工伤赔偿,总共18个月工资。但公司方面只接受半年工资加解约赔偿,共10个月工资,不认同工伤赔偿。
更让崔丽丽不能接受的是,公司还认定崔丽丽旷工110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解除与崔丽丽的劳动合同。
崔丽丽直接就去了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在她看来,性侵本身是重大伤害,而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遭受了重大伤害,就是工伤。王某和公司的每一点反应,都直接影响着她的情绪和状态。从事发过后的恍惚、羞耻和恐惧,到报案后的噩梦缠身,她的精神始终处于反复波动的状态。有一段时间,她独自出门都成了一件困难的事,她不再信任任何人。和陌生男性同处一部电梯都让她感到恐惧。
决定申请工伤认定后,崔丽丽咨询过多位律师,没人看好她这桩劳动仲裁案。一位律师告诉她,“99.9%认定不下来,费那劲干吗?”因为请不到合适的律师,崔丽丽干脆让丈夫吴东担任自己的民事诉讼代理人,夫妻俩认真研究起了法律和《工伤保险条例》。
他们通过研究了解到,遭遇性侵本身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她需要证明三个关键点:第一,受到性侵与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二,精神损伤是否由性侵直接导致?第三,遭性侵后的精神损伤是否属于工伤?
职场性侵害造成的精神伤害,没有工伤认定的先例可循。但崔丽丽发现,《工伤保险条例》里明确提到,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意外或者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她觉得这一条对自己适用。
然而,工伤认定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比崔丽丽想象中要多得多。2024年4月18日下午,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提交材料时,崔丽丽才知道,她需要提交医疗诊断证明,以证明性侵对她造成的伤害。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她,要认定精神伤害,需要到指定的精神专科医院就诊,经过3个月或12次系统治疗,之后由几位专家会诊,才能开具正式的精神诊断书,证明她的工伤。这意味着她此前在三甲医院的诊断结果,无法用于认定工伤。
而在丈夫吴东看来,以崔丽丽当时的精神状态,不论能不能认定工伤,再不进行心理治疗,“人就废了”。于是,2024年4月23日,吴东把她带去了人社部门的协议医疗机构天津市安定医院治疗。在心理治疗室,她开始向医生说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这次的诊断结果显示,崔丽丽不光有之前在三甲医院精神科确诊的抑郁、焦虑,还查出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2024年7月初,接受了12次治疗后,她拿到了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证明。随后的7月16日,她第二次走进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人社局当天就受理了她的申请。2024年12月3日,距离申报过去七八个月,崔丽丽的工伤最终得到了认定。
认定书的结尾写道:“崔丽丽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看到“崔丽丽同志”几个字,她开始控制不住掉眼泪。那一刻,她感受到自己作为一位国家公民,一个劳动者,被认可、被保护。
接着,崔丽丽和公司协商确认停工留薪期,并要求公司补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缴社保。
协商未果,崔丽丽向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3月24日,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做出裁决:德科智控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公司需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周六加班费、带薪年假工资等共计113万余元。但驳回了崔丽丽要求公司支付她来回杭州取证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的诉求。双方都不服此次裁决结果,均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7月16日,工伤案宣判,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8月11日,历时20多天的等待,公司未提出上诉,工伤案《行政判决书》最终生效。至此,崔丽丽正式成为中国首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案受害人。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因公外出期间的休息场所属于工作场所的延伸”“精神伤害可纳入工伤范畴”“醉酒状态不免除企业的工伤责任”,这些认定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现有制度的模糊地带。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简称千千律所)执行主任、律师吕孝权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评价说:“这在全国女职工劳动维权领域,以及工伤认定领域里,都是一个很有影响力及借鉴意义的案例。”
沉默才是帮凶
“没有一天是不做噩梦的,总是梦见他们不停往我身上泼屎泼尿扔鸡蛋,要不就把我的右腿连根砍断。惊醒后,被恐惧、愤怒和痛苦裹挟着,情绪跟蹦极一样忽高忽低,时而无比悲愤、慷慨激昂,时而抑郁消沉、毫无能量。”崔丽丽表示,她将追究王某、企业及其代理律师作伪证、诬陷诽谤的责任,并追究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捏造理由将她开除的责任。这些处理完,等停工留薪期满,再把劳动能力鉴定等事情处理好,才算给她的维权之路画上一个句号。
而崔丽丽真正想做的事,远不止给自己维权。“这件事打开了我的视野和思路,以前我只关注汽车领域小圈子里的事,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和女性权益扯上关系。经历了这些之后,我发现我能在维护女性权益方面做很多事。”崔丽丽说。
2024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内部刊物《方圆》杂志刊登的文章“女子出差被老板强奸,隔壁房客录下关键证据”被转发到社交媒体上,迅速成为微博热搜。该文有两亿多浏览量,九千多条评论,五十多万人点赞。崔丽丽一夜没睡,翻完了所有评论。有人鼓励她,“主动报案,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有人支持她后续争取赔偿;也有人心疼她,“什么都没做错,却丢了工作,丢了健康”。
为了给自己维权,崔丽丽花大量时间查找资料,以寻求法律支持。
“网友们救了我。”崔丽丽说。这么多陌生人给了她鼓励,让她更有勇气面对自己所经历的一切。她决定接受更多的采访,让更多人看到自己的故事,让更多像她这样的女性面对性侵和职场性骚扰不再沉默,敢于站出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她甚至不再化名,“我想要作为一个真实的普通人站出来,而不是一个化名,接受视频采访时脸上也不是一个马赛克。”她不再害怕熟人看到,恰恰认为应该给他们一个最直接的回应,“为什么我留在家里没有再出去工作,消失这么久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想起日本记者伊藤诗织在《裸泳》一书中写道,记者在拜访韩国慰安妇时,问她们什么时候才能忘掉自己被性侵的事实?那些婆婆拉着她的手说,“可能要到你死了才能忘记。”
崔丽丽对这句话非常感同身受,“除非我的生命结束了,或者失忆了,要不怎么可能会忘记?”她形容这种感觉像是自己身上长了一个“不死的肿瘤”,这种无法消弭的痛苦,让她更加坚定了做点儿什么的决心,“我现在是带瘤生存,既然它不死,那我就要想办法和肿瘤共存。”
如今,她每天都能收到大量私信。其中有一位农村的15岁留守少女,被30多岁的熟人男性性侵后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老想划手自残。崔丽丽一听到小姑娘的遭遇就气爆了,指导着小姑娘取证、报警,三天就立了案,7天对方就被抓了。对方亲属想给小姑娘3万元钱撤诉“封口费”,崔丽丽又一步步指导着小姑娘,不上这个当。
她逐渐意识到,做这些,不止是为自己,也是为千千万万个“丽丽”去战斗。这些在她的心理医生看来,是一种积极的“自我暴露疗法”。心理医生也经常让崔丽丽思考:“你到底能从这场伤害中,学习什么,成长到什么程度?”
“我们这样的人(性侵受害者)是很孤单又无助的。很多姐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找谁求助,甚至,都不知道能和谁聊这个事。”崔丽丽说,她想等自己的事情处理好之后,自己的状态再好一点,把报警流程、证据清单、心理援助电话做成“求生地图”,做成一键求助资料包,走进校园、企业,告诉姐妹们,“沉默才是帮凶”。
她还想成立一个反性骚扰的公益组织。在职场的十七年,她换过三家公司,受到过各种培训——基层岗培训、管理岗培训,但唯独没有反职场性骚扰方面的培训。她希望,如果有一天能重回职场,她要给女性做安全培训。她想告诉更多人,性别暴力是一种权力压迫,要学会保护自己。
“我想告诉职场女性,遭遇侵害不是耻辱,沉默才会让施暴者更猖狂。”崔丽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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