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驾车经过路口时致一行人受伤,但男子并未报警送医,而是将对方送回家后驾车离开。4天后,伤者不幸去世。事后,男子对逝者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
9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判决,男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意境图 图据图虫创意
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5年3月5日9时51分许,男子何某驾车在巴南区界石镇腊梅路由界石方向往东城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一处左转弯路段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的行人屈某祥接触,造成屈某祥受伤。事故发生后,何某未保护现场、未报警、未立即抢救伤员,而是与同车人员于某兰一起,扶屈某祥上车,将屈某祥送回家交给屈某祥的妻子,但隐瞒了屈某祥车祸受伤的事实,随后驾车离开。中午时分,屈某祥的儿子回家后发现父亲伤重,才将其送往医院。4天后,屈某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司法鉴定,屈某祥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事发当天下午,警方通过调查锁定何某为嫌疑人后,电话通知其到交警部门接受询问。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的事实。交警部门认定何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侦查期间,何某足额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何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何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