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薛培恺 通讯员刘书恒)小质讲堂,让质量科普流行起来!欢迎大家收看本期节目,我是集颜值与才华于一身的湖北省质检院检验员小质。2025年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正式实施。新国标有哪些变化?生产和选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今天,小质就来跟大家聊一聊。
一、新标准都有哪些变化?
1.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2.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3.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4.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5.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6.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7.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8.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9.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10.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11.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二、关于电动自行车规范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
1.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025年8月31日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旧标准或新标准组织生产;自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符合新版国标要求。2025年8月31日前按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需满足新版国标各项规定。
2.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严把进货关,核对CCC证书及合格证,如实告知消费者产品信息,建立进销货台账,确保产品可溯源。
(二)消费者选购与使用
1.选购提示
选择正规商家,认准CCC标志;核对车辆铭牌与合格证参数是否一致,拒绝非法改装;留存购物凭证,积极参与以旧换新。
2.使用常识
使用前阅读产品说明书,按要求使用和保养;使用原装充电器和电池在专用充电区域进行充电,禁止飞线充电,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规范充电操作,合理控制充电时间;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再充电;定期检查电池、充电器状态,长期闲置时,建议定期对电池充电。
不过大家放心哦,已经购买的旧车不会被强制淘汰,您可以继续使用或以旧换新!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规范用车,平安同行,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