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李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文山州的通报中“李锐安排下属单位购买500斤散装白酒用于公务接待”“党的十八大后收受礼品礼金7.65万元”等细节,被部分自媒体截取出来为其“喊冤”,经进一步扩散,一些网友发出“他是好官”的错误评价。然而,结合文山州纪委监委发布的完整通报来看,这种喊冤明显是混淆视听。
官方通报清晰显示,李锐的违纪违法行为远非“用散装酒接待”那么简单。他不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9.55万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7.65万元),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与旅游,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更无视组织原则,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单位重大事项,漠视群众利益违规增加收费项目,甚至拒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尤为严重的是,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87万余元,还因擅权妄为造成国家利益损失547万余元。这些行为桩桩件件触碰法纪红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何来“冤屈”?
必须明确的是,“500斤散装白酒”绝非网友口中“节俭”的证明,而是李锐违规使用公款的铁证。核心问题不在于白酒是“散装”还是“瓶装”,是高档还是廉价,而在于“违规安排下属用公款购买”这一行为本身,本质是对公共资金的滥用、对廉洁纪律的践踏,这一性质不会因“散装”而改变。
自媒体刻意放大“散装白酒”细节、回避其他严重违纪违法事实,本质是对舆论的误导;网友仅凭碎片化信息就为贪官喊冤,则暴露了对腐败行为的认知偏差 ——似乎只有贪腐数额巨大的“大老虎”才该被查处,只要不是大肆敛财、铺张浪费,轻微违纪就无关紧要。大贪小贪都是贪,这是我国反腐政策的核心原则。“大老虎”和“小苍蝇”一起打,任何对权力的滥用,无论金额大小、形式如何,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而对“小贪”的零容忍,正是为了阻止其滑向更深的犯罪深渊。这一点,应当成为社会共识,有利于鼓励全民参与反腐斗争,而断章取义盲目为贪官喊冤则容易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对反腐斗争造成不利影响。
“零容忍”是维护干部队伍纯洁性和政府公信力不可动摇的基石。在信息传播迅速的当下,公众应保持理性判断,主动查阅官方通报、看清事实全貌,不被片面信息带偏节奏,以此形成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灵灵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