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9月27日,四川广元剑阁县网红“唐飞机”在直播时坠机身亡。他生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购买的飞机属于超轻型单人单座共轴双桨飞机,净重仅115公斤,起飞最大高度在600米左右,最快飞行速度每小时约100公里。他还说这架超轻型飞机不需要飞行执照,也不需要报备。
类似事故曾见诸报端。公开报道显示,2007年,有“中国农民第一飞”之称的山东人谭成年,驾驶三座简易超轻型飞机进行航拍时坠机身亡。此外,在网络平台,也能看到有网友发布制造类似飞行器的视频。
“唐飞机”(图据封面新闻)
“唐飞机”的超轻型飞行器真的不需要审批吗?9月30日,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指出,根据《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2年第3号令),超轻型飞行器确实不需要适用任何航证,不要求按航空器适航审定标准进行审定。但是交通运输部对超轻型飞行器有严格的定义,需要满足两种条件之一,一是如无动力驱动,空机重量小于71千克(155磅);二是如有动力驱动,应当满足下列限制:(1)空机重量小于116千克(254磅),不包括在遇险时使用的飘浮和安全器械;(2)燃油容量不超过20升(5美制加仑);(3)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100千米/小时(55海里/小时);(4)发动机停车后的失速速度不超过校正空速45千米/小时(24海里/小时)。
因此,如果唐先生驾驶的飞行器符合上述条件,那其可以在无航证、不报备的情况下驾驶。但即便是超轻型飞行器,其飞行也受到限制,法律规定其不得在人口稠密区上空运行、不得在管制空域/危险区域运行等,且原则上只能在日出至日落之间运行。
朱雪表示,本次意外事故中,驾驶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飞行存在风险,仍执意进行高风险飞行并直播,属于法律上的“自甘风险”行为。若事故最终调查结果排除飞机质量缺陷,确系其操作失误导致,他本人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如果事故调查表明,坠机根本原因在于飞机本身存在产品缺陷(如设计缺陷、制造瑕疵),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及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飞机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可能需要承担产品责任。对于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自制飞行器的博主,如果博主自制的飞行器有设计缺陷,未满足法定安全标准即售卖,且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事故,博主应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