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返程高峰来临,高速公路车流量大,有的驾驶人考虑路程遥远、精力有限,就在开车途中打开车辆的“辅助驾驶”,以为这样就可以解放双手,实现“自动驾驶”。交警表示,“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脱手脱眼不可行。
10月7日,@央视网 发布了一则男子酒后用智能驾驶开车20公里被处罚的案例,引发网友关注。8日,相关话题登上热搜。
男子喝白酒后用智能驾驶开车20公里被判拘役和罚款
今年5月底,浙江杭州高速公路交警通过公共监控查询时发现,有一辆小车正停在高速公路主线车道。
民警到达现场后,在车前透过车窗看到驾驶位上有一名男子靠在座椅上一动不动。任凭民警如何呼喊,他都毫无反应。民警担心驾驶员突发疾病,破窗救人。然而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民警就闻到了浓郁的酒气。
据民警调查,33岁的驾驶员姜某当晚喝了3斤白酒,饮酒后,他打算试试新购买车辆的智能驾驶水平。在酒精影响下,他心存侥幸,误以为自己设置自动驾驶后,即便被交警拦查,他也能辩解说自己并未驾驶,而是车辆自行行驶。
姜某使用了智能驾驶,自己却在车内睡着。车辆行驶了20公里后,由于姜某双手脱离了方向盘,激活了车辆的安全机制,导致车辆逐渐减速并最终停在高速上。
警方表示,无论是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都是车辆的实际操控者和责任主体,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车内启动车辆并行驶,就符合酒驾、醉驾的认定条件。
最终,姜某被淳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开启智能驾驶功能后
驾驶人反应不及出事故
国庆假期期间,刘某在驾车过程中开启了车辆智能驾驶功能,行驶到二广高速湖南常德段时,前方有一辆货车违法变道,刘某减速避让不及,失控后分别撞上了中央护栏和大货车,场面十分惊险!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小车上4名司乘人员都没有受伤。
交警认定,在这起事故中,小车驾驶人在开启智能辅助驾驶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而货车驾驶人杜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辅助驾驶≠自动驾驶驾驶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今年9月,在最高检发布的6件醉驾以案释法案例中,浙江杭州一男子酒后用“智驾神器”驾车获刑的消息引发关注。所谓的“智驾神器”,实际上是一些绕开车辆安全检测的后门作弊工具,本身就是不合法、不合规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郭旨龙介绍,这种所谓的“智驾神器”是违法的,因为它使司机脱离了对汽车的控制,对于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在上半年,国家主管部门就发布了通知,车企不得宣传智能驾驶和自动驾驶。因为现在相关技术水平还达不到要求,对公共安全还有较大的威胁。
同时,智能驾驶并不能免除驾驶人责任。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介绍,按照现在的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为0级到5级。0级至4级属于辅助驾驶,是人和机器共同驾驶的阶段,也被称为“驾驶辅助组合的测试验证阶段”。
这个阶段依然是以人为主,自动驾驶功能为辅,驾驶人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目前所有车辆的智能驾驶功能本质上都还是智能辅助驾驶,所以即便开启了智能驾驶功能,驾驶员也必须全程集中注意力,唯有把方向盘握在自己手中,时刻保持对驾驶车辆的掌控,才是安全的根本。
综合 | 央视网 央视新闻 杭州日报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