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陈熹、通讯员梁炜)10月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财政部于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计划在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募7000名讲学教师,旨在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湖北将招募1225名。
据介绍,此次计划实施范围主要面向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欠发达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等等,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等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聘的教师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为保障教师待遇,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义务教育阶段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其中,中部省份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1:1比例分担。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据悉,国家银龄讲学计划从2023年开始实施,计划经过三年左右时间,银龄教师服务各级各类教育的工作体系基本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银龄教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数字化赋能银龄教师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开放灵活的线上线下支教方式不断完善,全国银龄教师队伍总量达12万人左右,在推动建设教育强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中发挥明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