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周婷 杨倩文)近日,孝感市孝昌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该案的办理,再次敲响“公民个人信息不可侵”的法律警钟。
10月14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间,被告人宁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某通讯软件暗中非法获取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电话号码等核心个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存储在个人电脑中。不仅如此,他还将部分信息通过该软件转手提供给他人,形成“获取-存储-倒卖”的违法链条。
“案发后,经核查,宁某某电脑硬盘中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在去重处理后仍多达943.876万条。”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些信息的非法流转,不仅直接侵害了众多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更给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温床”,严重破坏个人信息保护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对案件中的聊天记录、存储数据等关键证据进行逐一核查、筛选,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全面梳理宁某某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时间线、数量及情节,明确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孝昌县检察院依法对宁某某提起公诉。今年9月9日,当地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宁某某服判未上诉。
“现实中,不少人以为‘倒卖几条信息’是‘小生意’,殊不知已触碰法律红线。”承办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院将持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