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郸 王哲
通讯员 李斌 许婷婷 王田
很多人已熟知公路上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的影响,但或许没有注意到,长江上往来穿梭的船舶,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移动污染源”。
《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4年)》显示:2023年,船舶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已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27.4%、35.7%和28.6%。
湖北是长江干线流经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拥有通航河流230条,通航里程达9066公里。近年来,长江航段船舶来往频繁、总量日益增长。
船行长江,如何守护水清天蓝?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地方立法,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上关键一环。
紧盯长江船舶“黑烟”排放
初秋时节,长江荆州段,金城洲尾锚地,散货船“长安XX”轮稳稳锚泊。
荆州沙市海事处执法人员登轮后,深入机舱,按照规范取样程序采集燃油样本,带回统一检测。
自从《条例》实施以来,这样的船舶燃油质量检测,已成为海事部门日常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
“《条例》从船舶动力、燃油质量、岸电使用、货物运输等多个方面,构建起对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管控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以船舶燃油质量为例,《条例》不仅明确船舶使用的燃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规定相关部门要建立燃油质量信息通报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家层面的监管标准也在持续升级。近日,生态环境部完成对《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意见征集。新标准将适用范围由船舶用柴油机修改为船舶,改发动机台架检测为尾气直接测量,为黑烟船舶整治、排放监测提供明确的量化技术依据。
地方条例和国家标准的协同发力,有望让船舶尾气污染监管从“模糊管控”走向“精准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加强与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的协作与信息共享,构建多维度的监测网络,对多种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进行实时在线监测,让船舶尾气排放“看得见、管得住”。
推动航运绿色发展
武汉阳逻港集装箱码头,靠泊完成岸电设备连接的“汉海5号”船长马干保拿出手机,打开“长江e+”APP,扫描岸电桩上张贴的二维码,轻松完成用电操作。
“操作简单方便,比柴油发电还便宜!”马干保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现在手机上就可以完成泊位预约、电费结算、数据上报全流程,不再有“换港换系统”的烦恼。
在武汉阳逻港,海事执法人员对船舶进行岸电接入指导。
曾经的长江港口,船舶靠港时柴油机轰鸣不止,不仅噪音扰民,还会产生大量尾气和碳排放。随着岸电技术推广,这一局面已悄然改变。
目前,长江经济带船舶靠港岸电设施建设改造基本完成。2021年至今年7月,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累计5.7亿余千瓦时,相当于节省燃油13万余吨、减少碳排放42万余吨。
《条例》的出台,为长江航运的绿色变革按下了“加速键”。《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制定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港口岸电设施建设要符合标准规范,并鼓励对使用岸电的船舶给予优惠。
此外,《条例》还将“双碳”目标融入船舶污染防治体系。明确政府推动绿色智能船舶的研发制造与配套设施建设,并探索建立船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对船舶能耗进行管控,促使船舶运营企业主动采取节能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