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据浙江电视台《钱塘老娘舅》栏目报道,金华市武义县的丁先生反映,父母借给他表哥17万元。但表哥意外去世,表嫂不肯偿还债务,理由是表哥很早就已婚内出轨,她自己从未见过这笔钱。

图片来源:《钱塘老娘舅》
据报道,丁先生称,他父母在金华市武义县城开了一家小吃店,2024年拼拼凑凑借给了他表哥17万元。原本两家的关系一直很好,表哥生前也是开小吃店的,如今店铺由表嫂梅女士打理。但表哥意外去世,表嫂不愿意偿还这笔债务。
梅女士则称,直到丈夫去世,她才发现对方早已出轨,“他微信里有给好几个人的转账记录,(金额)520,1314……一年里有七八万元。”梅女士认为,这些钱被丈夫给了情人,自己没见过这17万,更没道理帮他背债。梅女士的女儿和她态度一致,不接受私下协商,如果丁先生方面有任何诉求,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图片来源:《钱塘老娘舅》
丈夫去世后,作为妻子的梅女士是否该偿还这笔债务?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俞起认为,此事的关键在于这笔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梅女士曾经在借款记录上签名或承认过债务的存在,那这笔债务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否则需要弄清楚,这笔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包括为家庭添置财产、向妻子转账等情形。由于17万元的金额较大,债权人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这笔钱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如果无法证明,妻子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这笔借款被男子用于转给情人等其他用途,也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俞起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如果这笔债务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但妻子选择继承丈夫遗产,那么她仍然需要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这笔债务进行清偿。也就是说,如果死者生前没有遗产或遗产不到17万元,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妻子不用偿还多出的债务,“遗产优先用于归还生前债务,剩余部分才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妻子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同时,男子生前的道德过错不会影响财产继承及债务清偿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