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骄虎律师是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也是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拥有超过14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455,主要服务地区为南京。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且是中国法学会会员。
在理论成果方面,虽然未提及他有公开的学术发表,但他用自己扎实的法学知识成功办理各类案件。其执业十余年间,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尤其在刑事领域,成功办理刑事案件近200起,取得了众多重大辩护成果。
以养老项目非吸案为例,案件背景是: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X养老服务管理公司,在多地设立线下网点并招聘人员。2014年至2019年,该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本案辩护对象庚X参与向1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2023年至2024年间,各被告人陆续投案,部分退缴违法所得。
赵骄虎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诸多问题,且涉案数额中多数为员工投资应扣除;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并非其主动吸收,量刑时应区分;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虽未采纳部分辩护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判决庚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赵律师通过精准梳理从轻情节、重点争取缓刑适用,助力被告人获得理想判决,避免了实刑羁押对个人及家庭的冲击,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赵骄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专项辩护,他最能发挥价值的客户群体主要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及其家属,他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谋取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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