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余晖
12月24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蒋成华说,我们了解到,个别地方的公共机构在管理节能问题的时候比较简单粗放,片面要求节能,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群众对此非常有意见;有的对节能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节能就是走走过场,过得去就行;有的认为节能就是搞宣传,做一些张贴海报的事情就行了,实际的投入非常有限。
“我想问王永红局长,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下一步,有没有一些针对性的举措进行改进?”
国管局局长王永红说,针对有的公共机构主要依靠张贴标语搞宣传、实际投入少的问题,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看,主要是两种管理方式,一个是行为规范,一个是节能改造。

“在节能工作的初期,行为规范的边际效益很高,比如说随手关灯,下班关电脑,所以那时候主要靠宣传手段,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行为水平。节能工作开展十几年后,剩下的都是硬骨头,需要采取技术改造的方式开展节能工作。”
王永红说,工作实际中,我们主要开展了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支持下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支持了7.73亿的投资,我们组织开展了93个中央国家机关节能降碳项目,效果非常明显。
二是考虑到财政资金是有限的,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22年,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把社会的节能服务企业引入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效果很明显。
从操作来看,节能服务企业与公共机构签订合同,公共机构把原来的水电费开支打包给节能服务企业,企业首先要满足于公共机构给企业约定的节能指标,指标完成甚至超额完成后才能赚钱,节的越多,赚的越多。
“这些企业要解决问题仅靠行为规范是不够的,必须要投入自有资金进行节能降碳改造。从意见印发到现在,托管合同金额超过400亿,项目有1000多个,托管效果很明显。”
王永红说,从实践来看,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把财政资金跟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的有效途径。
他还提到,针对有的单位或者个人思想不重视,认为节能只是做个样子,过得去就行的问题。仔细分析,这说明有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可以轻松完成任务,当然就难免做做样子。还有一个就是考核监督不够严格,没有发挥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下一步,我们要改进工作机制,目标设定更为精准,监督考核更为有效。
针对个别地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比较简单粗放,为节能影响正常工作,群众有意见的问题。这个问题确实群众反映比较多。
“为了完成节能指标,有的公共机构晚上有人加班但楼道灯关了,热水器也关了,大家喝不到热水。尤其是夏天,为了迎峰度夏,周末和节假日把空调也关了,不少同志汗流浃背地加班,很不满意。”
他还提到,“我们今天会场的节能工作就做得特别好,我是第一个到会场的,光线特别暗,因为人少没必要把灯开太亮;会议开到现在,我们没有一个委员擦汗的,说明会场温度调控比较科学精准。”
他说,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仅仅是完成节能指标,而且要切实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事业发展,有时候还需要一些人文关怀。
“比如有同志加班时,公共机构可以放个热水瓶、放个电风扇,让加班的同志能够感受到人文关心,也能解决节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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