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由台“中华开发银行”前董事长刘泰英口述、律师邱彰所著《台湾经济奇迹的幕后推手:刘泰英博士的口述历史》新书即将出版,书中爆料,当年“中华开发”的经营权之争,某财团给号称“台湾之子”的台湾地区前领导人3亿美金(约台币100亿元)当佣金,不料竟被“Y”从中拦胡;台媒体人戴忠仁在脸书指出,“Y”为刘的余姓老部下,而该收受贿赂的台湾地区前领导人为陈水扁。
刘泰英在回忆录提到,“某财团拿出3亿美金的佣金,钱是从日本转来的,当初‘台湾之子’请我帮忙,因为那时他犯法,存在瑞士银行的钱都被没收了,他怕他的房子也会被没收,他一紧张就把这些钱过户给我一位‘Y’姓老部下,存在日本,他的房子也过户给‘Y’。检调单位只查到他在瑞士的财产,日本财产因为他登记在‘Y’名下,所以没查到”。后来过了20年,法律上的追溯期已过,“台湾之子”就找“Y”要那3亿美金,但“Y”死也不承认,所谓害人者自己也被害了。
此外,刘泰英还在回忆录中说,这一生害他最惨的就是某位号称“台湾之子”的台湾地区前领导人,这位“台湾之子”当时跟他要“中华开发”,但他不肯,就想方设法抓毛病,让他被抓去坐牢,后来“中华开发”也被廉价卖给某财团。
据悉,这位所谓的“台湾之子”指的就是于2000年至2008年任职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陈水扁,卸任后因涉及龙潭购地案贪污被判刑20年,2015年1月经核准暂时出狱,保外就医至今。陈水扁方面回应称,此事连听过都没有听过,根本不存在有所谓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