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瑞金公安始终保持对网络违法犯罪
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近日,瑞金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办理
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行政拘留一人

2025年12月29日
瑞金市城市管理局报案称有人网上
编造发布该局职工违纪违法不实言论
造成恶劣影响
接报后瑞金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迅速研判
锁定福州籍嫌疑人李某
经查
2025年12月27日
李某为博得公众流量获取利益
使用AI软件生成虚假文案配上其剪辑的内容
在未经核实事件真实性的情况下
发布“江西瑞金钟某某的腐败”的抖音作品
引起群众误解并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经审讯
李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
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26年1月1日
瑞金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
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并责令其删除谣言信息、公开澄清事实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警方将严查严惩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网络信息需理性甄别,未经核实的内容切勿随意转发。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每个“指尖”的力量,让我们携手让谣言失去滋生的温床。
来源:网安大队
编辑:谢林罡 编审:夏瑞芳 审核:刘建珲 审定:杨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