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升级“藏富术”,司法这样破局
创始人
2026-01-05 10:04:42
0

图片来源:摄图网

实践中许多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下简称“终本”)的方式被标注为“阶段性结案”,这项旨在提高执行效率、暂时搁置“确无财产”案件的制度设计却可能演变为部分案件的“永久休眠地”,2025年春天一场覆盖全国的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活动悄然启动,检察官们开始寻找被法律文书宣告“无可执行财产”案件里那些未被发现的财产线索。

“终本”中的检察审查

要理解这场正在进行的监督风暴,需要先厘清一个专业术语:什么是“终本”?

外交学院民商法副教授李磊告诉《方圆》记者,“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法律上仅是程序的暂时性停顿,而非债权义务的消灭。它更像是一个无奈之下的“暂停键”——当法院穷尽调查手段,仍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依法暂时中止执行程序。一旦发现新的财产线索,这个程序应当被重新激活。

根据司法解释,法院作出“终本”裁定前,必须完成一整套规定动作: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对符合条件的,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关键的是——“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

何为“穷尽”?它意味着要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进行“四查”,必要时需现场调查、委托审计甚至依法搜查。“终本”后的5年内,法院还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网络财产查询。

而许多问题恰恰出在“穷尽”二字的执行落差上。“带财终本”——这个在执行圈内流传的术语,指向了最突出的现象:法院在财产并未真正查清的情况下,即作出“终本”裁定。实践中,执行人员过度依赖网络查控系统的一次性反馈,对微信、支付宝等新型支付平台缺乏查询意识,更未深入追踪资金流动轨迹。

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农民工全筑被拖欠劳务费1.3万元。法院记录显示:“网络查询未发现股权信息。”案件“终本”。全筑向西夏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后,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岩隆实际持有一家装饰公司100%股权,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执行法官未按规定进行线下工商查询,导致这条清晰的财产线索被遗漏。

更隐蔽的规避手法,伴随着财富形态的变化而滋生。传统查控聚焦房产、存款、车辆等“显性财产”,而保险理财产品、网络虚拟财产、到期债权、股权分红等新型资产,正在成为一些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暗渠”。

因此,检察机关的监督逻辑,正从审查“是否查询过”,转向审视“是否查全查透”。监督清单越来越细化:是否核实了被执行人自行报告的财产?是否跟进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网络查控是否覆盖了所有必查项目?对于新型财产、异地财产、隐性财产,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补充调查?

“在实务中可以看出,检察审查与法院审查标准存在区别。法院从执行效率和成本角度判断是否‘穷尽’,而检察机关从权利保障和程序合法性角度审查;检察机关应采取‘更严格但合理’的标准——既要尊重法院执行裁量权,又要对明显违法或怠于履职的情形进行纠正。因此,检察机关的证据审查标准在逻辑上要严于法院的自我审查。”李磊说。

穿透“执行不能”的表象

随着各地检察机关的响应入场,2025年春天打响的“涉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行动,瞄准三个核心靶点:法院怠于履职、违法执行乱象、弱势群体权益保护。

许多案件陷入僵局,症结不在于财产真正消失,而在于调查未能深入。在安徽省宿松县,一场合伙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揭示出更复杂的规避手法。刘默意拖欠54万余元及近1400克黄金,法院查封其一处房产后,以“暂无其他财产”终本。

然而宿松县检察院调查发现:案件二审期间,刘默意通过虚假抵押、离婚赠予等方式转移了多处资产;其女儿名下的一家珠宝店,实际上由他经营;相关银行账户存在大量资金往来。这已不是简单的“无财产”,而是有组织的财产转移。

宿松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不仅建议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依法追查刘默意隐匿财产线索,更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的压力下,刘默意家属代为履行105万元,案件全部执行结束。

在江西省修水县,某矿产公司拖欠92万余元工程款长达数年。案件“终本”后恢复执行,法院查封了该公司一栋总部大楼的4层房产,面积共计3500余平方米。表面看,执行力度不小,但修水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发现了异常:这4层房产整体估值近千万元,是被拖欠工程款的十余倍,且存在持续的租金收益。法院的查封行为涉嫌明显超标的。更关键的是,企业因此被纳入失信名单,融资渠道中断,经营陷入停滞,偿债能力反而受损。

“执行需要力度,也需要精度。”修水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黄晓艳说,“超标的查封和滥用失信惩戒,看似积极作为,实际可能扼杀被执行人‘造血’功能,最终损害的是债权人实现权益的可能。”

修水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法院解除超标的部分查封、撤销不当的失信惩戒。企业获得喘息,恢复生产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

不仅仅是民营企业,弱势群体的“小案”,更需要司法的温度。涉及农民工工资、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数额可能不大,却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存与尊严。

湖南省永兴县农民工黄伟的14万元工伤保险赔偿被拖欠,在法院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公司账户有少量存款后,竟未采取任何措施就被“终本”。永兴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该公司机器设备俱在,仍在生产经营。“有财产未处置”,监督后全额执行到位。

有些“终本”案件后续的定期查询未穷尽,伤害的远不止个案当事人,更是挑战了司法惩戒的意义。重庆市奉节县,检察官设计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将被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与民航、铁路售票数据进行碰撞。结果跳出1626条异常记录。经调查确认,78名被“限高”的被执行人,利用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购买了禁止乘坐的G字头动车票和机票。更有一名被“限高”人员在限制期间违规购票达63次。

奉节县检察院针对法院“限高”执行制度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依法向奉节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奉节县法院协调出入境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限制消费人员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身份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更新,确保限制高消费系统与购票系统人员信息高效核对。

“自‘终本’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有所上升。”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说,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成功破解了部分‘终本’案件‘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被破解的“新型藏富术”

随着“终本”监督活动触角的延伸,一些新型、隐蔽的财产隐匿方式浮出水面。被执行人利用规则漏洞或新兴财产形态,将资产“改头换面”。

“保险能避债”——这种说法在部分被执行人中间流传。具有现金价值的分红型、投资型人寿保险,尤其受到青睐。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发现的系列“终本”案件显示,这并非空穴来风。多起“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都有现金价值不菲的保单,却均未被查控。该院采取类案监督的方式,促进法院纠正违法行为,推动了系统性整改,明确了此类保险产品的可执行性。

另一种容易被忽略的财产,是被执行人自己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被执行人毛安然拖欠他人交通事故赔偿款24.7万元,案件“终本”。但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毛安然本人同时是另一桩诉讼的胜诉原告,刚从外地法院领取了15.3万元执行款。

“自己是债权人时就积极追讨,是债务人时就隐匿财产。”衢江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吴荣军如此形容这种矛盾。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这笔“债中债”被迅速冻结。以此为契机,浙江省检察机关共监督法院查控此类涉诉债权4000余万元。

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因便捷与私密属性,已成为当下资金往来的主流渠道,也成了财产隐匿的“数字暗河”。实践中,网络查控系统未必能全覆盖所有支付平台,或仅查余额不查流水,给资金隐匿留下了空间。

目前,这些领域的查控正随着检察院、法院与金融机构、平台企业的协作而不断加强。

“查流水不只是看余额,更要看资金的动态轨迹。”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官尤团英一直关注大数据监督,“频繁、规律的资金快进快出,往往指向了隐蔽的收入来源或转移意图,这可能是突破执行僵局甚至追究刑责的关键。”

面对不断“进化”的隐匿手段,检察机关的应对策略也在升级:从个案纠错到类案治理,从人工排查到数据建模,从提出建议到推动法院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北京市法院系统明确将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纳入必须查控的财产范围,并要求根据案情需要进行流水分析,以发现财产线索或规避执行的行为。上海市法院系统对新型财产的查控(包括金融理财产品、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也有了系统性的规定。

以协同之力破局

监督之路,道阻且长。监督的刚性,不仅源于法律授权,更来自系统内外的合力。

202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应重点关注的案件类型。这种“两高”协作模式应当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数据共享、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以及共同研究疑难复杂问题。

不少省、市、县检察院与同级法院联合出台涉终本执行监督的协助配合等相关文件,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以及联动打击拒执犯罪等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终本”案件办理和监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共同协商解决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以供借鉴。同时,注重工作成果转化,为法检两院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提供司法实践基础。

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针对执行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予以监督,推动及时堵塞漏洞。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与江海区法院、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出台《关于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协助调查、执行的联动工作机制》,规范对收益类人身保险的财产查控;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检察院针对检察监督生效裁判后再审撤销原判的案件,未与执行环节衔接,推动法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检察院针对限高人员违法购车问题与嘉陵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建立实现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购车“自动拦截”机制;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检察院针对虚假诉讼裁判被再审撤销后未执行回转等案件,制发检察建议被采纳,推动法院启动执行回转程序,并促成法院出台《关于构建“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实施方案(试行)》,从制度层面规范衔接程序。

解决“执行难”不能仅靠检法两家,必须形成“源头治理+联合惩戒”的格局。针对检察机关缺乏发现违法情形的合理途径,山西、贵州、新疆等多个省份在省级层面签订了数据共享协议。辽宁省检察机关获取了全省近3年40余万件“终本”案件信息,批量数据对接极大提升了监督效率。

监督的“闭环”也在试图扣紧。对于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多地检察机关通过上级院跟进监督、通报党委政法委、移送纪检监察线索等方式,施加压力。

“针对‘终本’案件发出的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应出台规定法院必须在特定期限内实质性回复。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或整改的,应引入上一级法院复议或纪律责任追究机制,避免检察建议沦为一纸空文。”李磊建议。

“终本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要唤醒那些被不当‘休眠’的合法权益,修复受损的司法公信,推动执行权在规范、透明的轨道上运行,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清晰可见。”最高检民事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监督线索不断汇入系统,那些曾被标注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档案,正一页页被重新激活。这场针对“终本”的监督活动,既是一场针对过往“积案”的清算,更是一场面向未来“源头治理”的奠基。“终本”,这个法律程序中的暂停符,不应成为当事人维权路上的终点站。而监督的力量,正试图为那些被搁浅的期望,一次又一次地寻找重启的路径。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2月下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为“沉睡”的判决按下重启键》

编辑丨黄莎 肖玲燕 设计丨刘岩

记者丨唐姗姗

相关内容

最新资讯

比特币上破9.3万美元 创三周... 每经AI快讯,1月5日,行情显示,比特币涨至93220.8美元,过去24小时内涨2.22%,为三周新...
东港股份:目前有研发、生产数字... 每经AI快讯,1月5日,东港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目前有研发、生产数字货币卡的相关技术储备,并将根...
奋进“十五五” | 获批关税担... 新程已启,首战报捷!“十五五”蓝图已绘就,集团各企业闻令而动、乘势而上,以“开年即冲刺”的姿态抢抓机...
生益科技(600183.SH)... 格隆汇1月5日丨生益科技(600183.SH)公布,持股5%以上股东伟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华...
长城人寿获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 人民财讯1月5日电,1月4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官网公布批文,同意长城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资...
股票行情快报:南华期货(603... 证券之星消息,截至2026年1月5日收盘,南华期货(603093)报收于19.67元,上涨0.92%...
女子跨市送50多万黄金,警方紧... 前几天,安徽芜湖警方接到线索,一位马鞍山过来的女士,疑似遭遇电信诈骗,正带着数十万的黄金,准备到芜湖...
沪指12连阳强势收复4000点... A股新年首个交易日收获开门红,沪指大涨1.38%收复4000点,全市场成交额约2.56万亿元,较上一...
ETF收评 | 保险走强, 中... 同壁财经1月5日讯,截至收盘,上证指数上涨1.38%,深证成指上涨2.24%,创业板指上涨2.85%...
比特币新高,Coinbase等... 【1月5日比特币触及三周多新高,加密货币概念股盘前上涨】1月5日,比特币触及三周多以来的新高。受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