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日消息,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衡华是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审查调查的第15名中管干部,也是今年落马的第4个正省部级官员,此前三人是孙绍骋、王祥喜、易炼红。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资料显示,胡衡华,男,汉族,1963年6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二十届中央委员,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胡衡华早年从基层技术员做起逐步升迁,1999年成为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总经理。2005年,42岁的胡衡华被任命为湖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3年后,他获任益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任湖南省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2013年12月起任长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值得注意的是,胡衡华在长沙任职期间,曾和已经落马的易炼红“搭班子”。2013年12月至2017年7月,易炼红任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2016年,胡衡华晋升省委常委,并兼任湖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2017年,易炼红调任沈阳市委书记后,胡衡华接任长沙市委书记。
今年2月,易炼红被查。此前在2024年11月,易炼红被任命为十四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0年10月,胡衡华跨省调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在陕西工作1年2个月后,2021年12月,胡衡华获任重庆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不久后转正。
胡衡华曾受到中央处分。
2022年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54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77.86万元。
2023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胡衡华因为在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担任长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和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担任长沙市委书记期间,对违法建筑整治、房屋安全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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