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推动发展的成绩单。如何认识政绩、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有的热衷于“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追求立竿见影的显性政绩;有的违背客观规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留下“半拉子”工程;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对历史遗留问题视而不见。凡此种种,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损害群众利益,更严重破坏政治生态、贻误发展良机。究其根源,是一些干部忘记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问题,在权力观、事业观上出了偏差。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更是关系发展方向的重大命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为谁创造政绩”的问题。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和最大底气。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带领兰考人民战风沙、除盐碱;谷文昌“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把荒岛变为宝岛;廖俊波“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以“背石头上山”的劲头带领干部群众苦干实干。他们的政绩,刻在百姓心中,写在广袤大地上。真正的政绩,必须符合人民利益、满足人民需求、得到人民认可。每一项决策、每一个项目、每一笔投入,都要问一问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把握“创造什么样的政绩”的标准。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短期内看不见成效,却能惠及子孙后代。比如生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等,都是需要几代人接续奋斗的事业。“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境界,“功成必定有我”是一种担当。领导干部既要有“钉钉子”的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也要有“铺路石”的自觉,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真正的政绩,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本在于打通“怎样创造政绩”的路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不顾实际、好大喜功,只会适得其反;竭泽而渔、寅吃卯粮,必然不可持续。新发展理念是检验政绩观是否符合时代要求的重要标尺。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不再简单以GDP增长论英雄,而是追求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真正的政绩,是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创造的。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境界格局。新征程上,我们要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发展航向,引导广大干部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熊凤玲(宜昌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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