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本月拟正式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其内容包括“原则允许出口杀伤性武器”。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举动。更危险的是,该方案原则上允许日本出口杀伤性武器时无需经国会事先批准,而是经由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向国会通报即可。
这意味着什么?
我们在日本外务省的官网查阅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的实施细则,发现文件已更新为2026年4月版,其中的武器出口程序涉及的机构主要有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和相关省厅。作为日本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的国会,并没有被纳入这个程序中来。
日本宪法之所以被称为所谓的“和平宪法”,除了人尽皆知的“第九条”,其实还有许多对发展武力的限制性条款。如果日本的行政部门可以绕过最高立法机关,自主决定输出杀伤性武器,那么这不仅是在法律上对权力制衡的“阉割”,更是日本作为二战战败国对国际秩序基石的公然践踏。
为什么这样说?回看80多年前那些奠定了战后和平基石的国际法文件,它们曾是日本重返国际社会的法律前提。
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了日本作为战败国必须铲除其穷兵黩武主义,并被限制行使特定武力权力。《波茨坦公告》第十一条亦明确要求,日本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作战的工业。1945年9月,日本签署《日本投降书》时曾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以上文件构成的法理链条规定了日本作为战败国,必须没有任何余地地实行“非军事化”,这是日本的国际法义务。
也正是在这个框架下,日本制定了以第九条为核心的“和平宪法”,确立放弃战争权、坚持“专守防卫”的原则。表面上看,日本确实没有“军队”,只有所谓以“最低限度自卫”为由设立的自卫队,但事实上日本自卫队无论从装备上、规模上,还是训练上,都是一支不折不扣的军队。
其实,“自卫”这个词在《联合国宪章》当中亦有使用。但《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自卫权”是为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而创设,日本被限制行使这一权利。
种种对战后国际秩序的漠视,反映出日本政坛数十年来一条清晰的“再军事化”路径。从2014年安倍内阁将“武器出口三原则”更名为“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到如今高市内阁试图将装备出口范围从非战斗用途扩大到杀伤性武器,日本正在以一种渐进式的方法推进军事力量的海外扩张。
在目前的草案中,日本政府还试图通过将军备划分为“武器”与“非武器”来玩弄文字游戏,为出口护卫舰、战斗机等杀伤性武器预留空间。主动挣脱战败国约束的行径并非源于日本政府所谓的“外部威胁”,他们所有的“狂言”“碰瓷”,都是一种基于“军国主义”毒瘤的战略焦虑。
作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桥头堡”,日本一直“死死盯着”美国的战略能力和战略重心。即使美国对日本一直实行的是一种“羁縻政策”——绑着一根线,不时拽一拽,再不时松一松。
但本届美国政府以来,日本右翼势力明显感觉到,“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从美国明确提出将战略重心转移到西半球,到刚刚暂时停火的美伊冲突,美国在明确地进行战略收缩。这种不安全感让日本极右翼心理震动很大。
日本当前的策略是,一方面搞防卫自主,弱化对美国的“非对称”依赖;另一方面,它也想“争取”更大的地区事务的话语权,比如日本正在强化与菲律宾、越南等东盟国家的防务合作,向其提供护卫舰和防御技术。日本要走“军国主义”的老路,真正的短板从来不在技术,而在法律障碍。现在,行政命令就是这把“剪刀”,它正试图剪断最后这几根法律绳索。
这半年来,我们看到日本极右翼在“军国主义”的道路上狂飙猛进,包括但不限于扩军备武、自卫队现役官员非法闯入中国使馆、日本2026年度防卫预算再创历史纪录……
日本曾因迷信武力而坠入深渊,后来也因恪守和平而获得谅解。人无信无以立身,国无信无以立世。如果日方执意拆掉“和平宪法”的围栏,将国际法约束视作废纸,那么就不仅是在挑战战后国际秩序,更是在亲手毁灭自己立世的根基。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