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某村村民曹某发现银行卡里突然多出一笔钱,他第一时间拨通了榆树市人民法院新立人民法庭的电话。法官杨洪光笑着告诉他:“这是您胜诉案件的诉讼费退费。不用您跑腿,钱直接打到卡里。”这笔“意外之财”,对当事人而言是雪中送炭。
看似简单的“一键退费”,背后是该院深入贯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退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主动退费、应退尽退”原则的生动缩影。
据悉,曹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几年前,他借给同村人血汗钱,对方迟迟不还。无奈之下,他起诉至新立法庭。案件胜诉后,法院判决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曹某当初立案时垫付的钱款便被“一键退还”。
“我老伴儿重病住院,正愁医药费呢。这钱够我们撑一阵子了。”曹某说,他原本以为退费要跑好几趟法院递手续,手续麻烦。加上家里也离不开人,就一直拖着。“没想到法院主动把钱转过来了,太暖心了!”
群众的痛点,就是改革的发力点。随着《吉林省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的全面施行,诉讼费管理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该院积极响应省高院号召,新立法庭等各审判部门迅速落实,将诉讼费退费工作当作一项“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
如今,在案件生效后,法官无需再等当事人提交申请,而是变为主动发起退费流程。书记员核对胜诉方预交费信息,法官在线确认,财务一键审核放款,全程系统留痕、高效透明。这项机制彻底颠覆了传统的“申请退费”模式,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法官多操心、群众零跑腿”。
“我们建立了退费台账,只要符合条件,财务直接按立案时预留的账户打款。”杨洪光说,像曹某这样的老人,手机操作不熟练,主动退费极大地减轻了他们的诉累。
早在立案时,承办法官就察觉到了曹某的难处,考虑到他年纪大,专门指导他填写材料;庭审时,法官把复杂的法律条文讲得明明白白,不仅在审理环节高效推进,还特别留意到曹某可能遇到的问题。
法官介绍,从“坐等群众上门申请”到“法官主动发起退还”,改变的是办事流程,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一笔笔及时到账的诉讼费,退出去的是真金白银,收回来的是民心民意。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情怀,将诉讼费主动退付作为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关键一环,对符合退费条件的案件做到及时高效、应退尽退,让这项充满温情的司法举措惠及更多困境中的当事人,让司法温度浸润每一位当事人的心田。(许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