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3时33分,在江宁爱陵路与旺太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两车均出现不同程度损坏。
江宁交警大队执勤四中队民警调查得知,事发时,驾驶人熊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该路口准备左转时,无视路口交通信号灯指示,擅自闯红灯通行。此时,驾驶人施某正驾车按照信号灯指示正常直行,双方避让不及,瞬间发生猛烈碰撞。交警调查后认定,熊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法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交警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
日前,南京交警鼓楼区大队处理了一起电动车与小车的碰撞事故,经调查,骑车人逆向行驶,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通讯员 马春芳 朱婷婷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