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国航海日到来之际,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江苏海警局及南京、南通、连云港、盐城四市检察院,共同举办“法治护航海洋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健全陆海协同保护体系,以严密法治守护江苏蓝色国土。
发布会上,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亚林通报全省海洋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工作成效。近年来,各涉海执法、司法单位同向发力,构建起陆海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海洋生态保护协作体系,从打击违法、机制创新、多元共治三方面持续发力,筑牢海洋生态安全防线。
全链条从严惩治各类海洋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监管、监督、审判闭环治理。针对船舶污染,多方联动构建“源头管控—过程监督—末端救济”治理模式,畅通油污清污费用司法追偿渠道;农业农村部门全域开展非法捕捞“清网”专项行动,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磋商倒逼行为人修复水域生态;海警严查未批先建、违规用海,检察机关依托行政公益诉讼规范海上风电等涉海项目开发,护航海洋新质生产力绿色发展。
据了解,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法院、检察机关落地全国单笔规模最大滨海盐沼司法蓝碳交易;盐城建成湿地碳汇修复基地,引导案件当事人核销蓝色碳汇734.1吨;同时深化海地交叉执行,盘活沿海滩涂盐碱地资源,夯实耕地后备资源司法保障。
法院与海事部门共建水上“一站式”矛盾化解平台,经验获全国推广。针对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的难题,在杨某某与某航道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南京海事法院坚持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赔偿制度,协调当地各行政机关联动调解,促使涉案纠纷圆满化解。
据了解,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南通、连云港、盐城四市检察机关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形成《关于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南京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肖水金介绍,文件结合江苏海域治理实际细化11条实操规范,理顺公益诉讼全流程衔接机制,为涉海生态案件办理提供标准化制度指引,打通法检海洋保护协作堵点。
此次多部门联动发布机制文件、通报治理成果、发布典型案例,整合海事审判、检察公益诉讼、海上行政执法力量,全方位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综合司法保护水平,为江苏沿海海域可持续开发利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海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