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者,倒在呼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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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9: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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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妹妹的案子迟迟没有开庭,长孙增理一个人开着车,想找个地方透透气。

天很蓝,云很淡,是难得的好天气。他拐进一个村子,把车停在村口。遇见晒太阳的老人,他递过去一根烟,站在路边攀谈起来。

这个村子距离他家不到二十公里,是杀害陕西女护士董某卉的凶手师某豪的老家。2024年6月,31岁的董某卉向长期施暴的男友提出分手,遭其割喉杀害。生前,家人发现她遭受家暴,曾报警求助。

半年后,同样的悲剧发生在长孙增理妹妹长孙苗苗身上。在忍受了长年家暴,多次报警求助、两次起诉离婚未果后,她被丈夫殴打昏迷,抛下土崖身亡。

来自同一个县城,两个从未见过面的女性,在长孙增理脑海中重叠。2025年11月这个下午,他突然想来看看那位凶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他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这个下午。

此后,更多关于家暴致死案的报道闯入他的视野:2025年6月,四川泸州54岁的祖祥翠,报过警、找过妇联,被长期施暴的丈夫用菜刀杀害;2023年5月,湖南刘宝美因家暴报警后,逃往东莞弟弟家,丈夫追来,杀害了她和弟媳;2021年1月,湖北阚某芳遭家暴多年,找过妇联、社区,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期间遇害。

每当看到评论说“她尽全力去逃了,但是还没逃掉”,长孙增理就止不住哽咽。

2026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第十年。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曾统计,2016年-2019年,公开报道中,家暴案导致1214人死亡,其中至少有920人为女性,占76%——平均每五天,至少有三名妇女因家庭暴力致死。

我国反家暴制度在不断完善。202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2024年,九大部门出台意见,进一步细化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这也直观体现在数据上:2016年到2021年,全国五年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9.5万份,而2023年一年,就开出近10万份,显著提升。

即便如此,依然有家庭暴力受害者在生前求救时,没能得到有效帮助。

凤凰网接触了长期处理家暴警情的一线民警、基层法院办案人员,以及反家暴领域的律师和学者,沿着家暴致死案受害者生前的求助轨迹一路追问,看到了庞大的系统惯性下,基层执法人员的困惑,也看到了《反家庭暴力法》10年落地过程中,支持系统究竟堵在了哪里。

遇害前四个月,长孙苗苗报过警。那天,长孙增理正在工地干活,接到妹妹声音发颤的电话。他顾不上别的,反复安慰她别怕,把发生的一切都告诉警察。报警后的每一步,他都在电话那头陪着妹妹。

就在前一天,丈夫张鑫强行将长孙苗苗拽上车,反锁车门,开往70多公里外的偏僻山沟。报警录音里,她说周围没有人,只有野狗在叫。直到凌晨两点,她才回到家,腿上、胳膊上满是伤。她说一回想就身体发抖,她还提到丈夫之前动了刀,说“要去杀妈妈和哥哥家的小孩”。

民警没有置之不理,专程从县城赶来。“这边路程可不近,我们几个人也忙了一整天。”录音里,民警这样对妹妹说,“今晚我当着他们一家人(指长孙苗苗婆家)的面,去你住处,把事情说开……咱劝和不劝散。”

为什么妹妹遭受的暴力和恐惧,比不上“劝和”重要?很长一段时间,长孙增理想不明白。

像他一样,受害者家属往往对民警的处理方式存有疑问。2024年陕西女护士割喉案中,父亲董守仁曾看到女儿董某卉脖子和手腕上的伤,得知系其男友所为,坚持报警。他向凤凰网回忆,做完笔录后警方答复他,这是“家庭矛盾,感情纠纷”。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2021年云南宣威纵火烧妻案,父亲拿起刀时,儿子报警,“警察说这是家庭纠纷,管不了”。2020年拉姆案中,前夫持刀闯入家里,说要杀害全家,家属报警同样被告知“这是家务事,管不了,让我们自己解决。”

“如果警察在现场说‘这是家务事,管不了’,被当事人录下来,这个警察会摊上事”,一线民警赵峰对凤凰网说,近年执法在规范化,直接将家暴警情说成“家务事”,不是规范的执法用语。

事实上,法律划出了“纠纷”和“暴力”的界限。《反家庭暴力法》里提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只是基层执法人员改口容易,改掉执法惯性难。实际落实到基层办案,一线民警向凤凰网呈现了“家暴”警情的复杂一面。

赵峰在一线工作10年以上,自认是会规范处理家暴的那一批民警。在他身上能看到一种矛盾,他认为不能轻易放过施暴者,同时不断被各种因素拉回“调解”的惯性思维里。

赵峰说话时,偶尔冒出一些老派的表达,会顺口说:“有些警情,就是女同志太蛮横了。”追问原因,不过是男方聚餐完,“回去没洗澡就睡了”,根本只是两口子在吵架。

但他清楚,家暴远不是吵架那么简单。在他辖区的派出所,家暴警情高峰时能占总出警量的1/4,超过一半是真“动了手的”。

按照规范处理流程,头一回报警的,哪怕只是被扇了一巴掌,赵峰都会按照告诫制度给施暴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下称告诫书)。更严重的暴力,他更倾向于行政拘留处理,“一次就到位”。

他接触的家暴警情里,约五分之一为“重复报警”,他也希望能一次出警就把事情了结。毕竟重复报警意味着矛盾没有真正化解,影响考核,“上面会问,这个警为什么没有处理好”。

可行政拘留大多数情况下很难落实。

他说,有报案人是为了让警察来骂骂施暴者,出出气,不是真想让对方“进去”;也有报案人是为了拿到警方出具的“罚款决定书”,为后续离婚诉讼留证据,这相比于拘留施暴者流程更快;也有报案人被反复殴打,实在受不了才报警,可真到行政拘留施暴者那一步,又会因为不忍心而放弃追究。

如遇到双方有孩子的情形,考虑孩子受父母影响,行政处罚有时陷入两难。遇到坚决要严惩施暴者的报案人,赵峰会先问“有没有孩子”,接着提个醒:“任何一方受到行政处罚,将来孩子考公、政审,可能会受影响。”此话一出口,至少一半以上的人会“算了”。

除了受害者的犹疑之外,另一股力量来自民警自己。

一方面是观念本身。赵峰提到,直到现在,抱有“这是家务事管不了”观念的基层执法人员,“比比皆是”。

另一方面是工作时长。家暴警情的后续处置很耗时。“太忙了”,他说,办案只是民警的工作之一,早上要为学生守护学岗,晚上要巡逻。家暴警情大多发生在凌晨酒后,民警赶过去,如果不当场调解,而是当案件办理,光是受案、询问、取证就得三四个小时,如果要行政拘留,还得带受害者去医院验伤,再把施暴者送拘留所,又得花两三个小时,一个通宵就过去了。

于是,忙了一天,面对可能反悔的报警人,不少民警更倾向于选择调解, “调解最省事,做一个笔录就行了”。但赵峰个人并不赞同简单粗暴的“调解了事”:“后面万一打太狠,出人命了呢?”

再加上部分地区,矛盾纠纷的高调解率、化解率,本就被纳入派出所或社区民警的绩效考核里,接到家暴警情后,调解就成为一种低成本的解法。

赵峰提到,自己的方式已经是规范处置,九成家暴警情都能在现场解决。

“调解”,正是长孙增理在妹妹死亡后最无法释怀之处。他回忆,妹妹报警后,民警先去了丈夫张鑫家,打电话让她过去,劝和的态度明显。“如果不是到了那个程度(指求助保命),我报警干嘛?”

那次报警最终还是以“调解”收场。直到悲剧发生,为妹妹的事奔波,长孙增理才知道报警后应该要做伤情鉴定,这是保留证据的重要途径,也是行政、刑事拘留重要参考依据。他懊悔自己“法律意识不够”,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这些。

不过,即便受害者伤情达到了“刑事拘留”的标准,后续的司法链条也未必走得通。

另一位在基层办案20年以上的民警告诉凤凰网,这两年他按程序较过真,受害者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施暴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他依法立案侦查,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指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案件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

他还遇到过的情况是,即便迈过检察院这一关,“法院也是不判的”,“认为不构成犯罪,层层退回,前功尽弃”。

他和司法系统的人探讨过原因,对方提出一种担心:在家暴致伤案件中,如果直接给施暴者判刑,但双方没离婚,等刑满释放,双方感情难以维系,很难共同生活,而且一方留有刑事记录,会影响子女,“孩子当不了兵、考不了公了”。

如此一来,干预家暴又回到了原点。“这不是单纯公安的惯性问题”,他说。

当报警无法让施暴者付出代价,长孙苗苗剩下一条路,离婚。同样的系统惯性,等在前头。

长孙增理文化程度不高,但爱看书,算是妹妹身边会拿主意的人。这次报警后,他教妹妹一步步攒证据,受伤照片、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虽然这不一定是法律认可的“铁证”,但他相信,把事实摆出来,婚一定能离成。

遇害前的三个月,妹妹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庭当天,法院劝和,让撤案。妹妹舍不得孩子,打电话问长孙增理,他答“听国家机关的吧”。他很后悔,以为撤诉也算“告过一次”,以为只要再起诉一次,按惯例也能离了。

两个月后,长孙苗苗第二次起诉。这一次,她态度坚决,为证明家暴,递上医院显示有“焦虑性躯体恐惧”的诊断,手臂和腿上的淤青照片,还有和丈夫张鑫“打你是我的错,我的错我改”等聊天记录。

但法院依然没判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14天后,长孙苗苗遇害。

一个客观的现实是,家暴认定,要穿过一道窄门。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曾分析2017年-2020年1073份涉家暴的离婚判决书,只有66份判决认定存在家暴,仅占6%。即便认定存在,仍有25%没有判决离婚。多数案件被归为“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如果有非常齐全的证据证明存在家暴,我一般会判离。”在基层法院工作六年的民事法官张薇薇对凤凰网打了个比方,“我们像厨子,只负责炒菜,食材需要当事人自己准备”,但家暴离婚官司,难就难在提供证据上。

她说,许多原告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而一些人自认为的“家暴铁证”,在法律上证明力并不够。比如长孙苗苗案,尽管同情她的遭遇,但就证据本身的力度来看,淤青照片可以证明受了伤,却未必能证明伤是配偶造成的。

更强有力的证据应该是监控拍到的家暴画面,即便没监控,挨打后立刻报警,在警察做笔录时明确要求对方承认存在家暴行为,事后去验伤,证明伤害程度,“这些环节缺一个,都会极大影响证明力”,张薇薇表示。

证据门槛之外,家暴案件在基层法院中,还存在一种审判惯性。

柳月在沿海发达地区的一座县城的法院里担任法官助理,已经独立处理案件,在她五年的一线实践里,只要被告坚持不愿意离婚,没有一起家暴离婚案在第一次诉讼时能成功离婚,“即使存在严重家暴行为”。

尽管《民法典》里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家暴案里,原告会提供报警记录、住院病例,但柳月经手的案件里,她“没有启动过家暴鉴定程序”,哪怕原告已经提交了充分证据,程序也不会开启。

理由很现实。“第一次本来就不会因为家暴判离,又何必去做家暴鉴定?”柳月说,第二次按照“惯例”会判离,也不用做鉴定。

这几乎成了她工作中一种默认的办案路径。这种惯性甚至渗透进判决书的写法。柳月对这套模板烂熟于心,“写他们如何相识,如何登记结婚,如何生子,最后写两人感情还不错,所以不要离婚”。至于庭审中原告反复提到的家暴,“如果第一次就是不判离,(判决书里)是不可能写‘家暴’的”。

第二次诉讼不判离的情况也存在。柳月经手的一起案件里,一名长期遭受丈夫家暴的女性第二次起诉离婚,庭审现场,被告突然情绪失控,当庭威胁原告:“如果法院判我们离婚,我就砍死她,也砍死你们法官。”最后,法院没有判离婚。

“他(被告)已经这么极端了,我们担心原告的人身安全,也担心法官自己的安全。”柳月说。

这种对暴力升级的恐惧,在家暴案件中反复出现。据澎湃新闻报道,2026年5月,云南镇雄县一女子因家暴多次起诉离婚,但法院均以“感情未完全破裂”驳回。这之后,其丈夫潜入该女子父母家中,将两位老人刺成重伤后逃跑。

柳月表示,自己和法官只是没有话语权的基层人员,即便“有些法官思想比较新潮,一审坚持要判离,不愿离婚的一方一上诉,中院也可能改回来”。在她看来,第一次诉讼难判离,“既然已经成为行业惯例,我们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改”。

这类办案惯性也与基层法院巨大的工作量有关。

“法官的工作强度真的超出想象”,张薇薇说。她所在的法院,2025年目标是月均审结50件,全年600件,比前一年全国法官人均办案量高出七成。这意味着,一名法官每个工作日要完成两三份裁判文书,还要照常开庭。最忙时,她一天开四个庭,即便最简单的案件,庭审也至少要一小时。

案件积压,人手紧张,而一旦判决离婚,法官还要再处理后续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大家当然愿意少处理一点难题”。因此,张薇薇有时会建议急于离婚的当事人,就只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等另案处理,“这样判离的可能性,会稍微高一点”。

证据门槛,叠加“不轻易判离”的审判惯性,都让家暴受害者的离婚之路艰难。

长孙增理至今仍为妹妹第一次撤诉而懊悔:“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错在我这里”。本来他还盘算好年底回家,一家人再商量商量。他相信总有办法离掉,但没想到,一切都来不及了。

柳月读过长孙苗苗的案情,她陷入了困惑:“就算当时法院判离了,她就能逃过危险吗?”

但她很快想明白,判决代表的是一种可能和态度。如果在实务中,“一旦确认家暴,第一次诉讼一定会判离。”她说,这代表着司法“对于家暴零容忍的态度”,只要能严格践行,可以切实改善很多人的处境。

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每年会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强调“对于认定家暴事实的,迅速做出离婚判决”。但要在深厚的系统惯性中践行“零容忍”,依然前路漫漫。

2026年5月第一次开庭,长孙增理见到了被控杀害妹妹的凶手——曾经的妹夫。让他胸口发堵的是,一年多不见,凶手看起来“还长胖了”。

他说,妹妹拼尽全力求一条生路,可悲剧发生前,施暴者没有因为任何一次暴力行为,付出过实实在在的代价。

沿着长孙苗苗们的求助轨迹追问,公安机关倾向调解、法院不轻易判离,背后是一线人员观念惯性、工作繁重和案件复杂性在相互交织。

“最终还是要回到制度。”张子男是宁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长期承接家暴案件,接触过大量基层办案人员。他认为,把干预失效简单归咎于某个机关,这不公平,也让讨论陷入对立。

在他看来,用刚性制度来排除个人观念干扰,才能真正改善受害者的求助困境。而当前的症结在于,法律授权不足、程序指引不清,才导致部分基层人员“我能管就管,不能管就不管”。

过去十年,中国以《反家庭暴力法》为基础的制度不断完善,成效明显。

邓丽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长期关注反家暴,多次参与立法修法咨询。在她看来,《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就是“非常勇敢的社会行动”,以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宣告:暴力不会因发生在家里而被容忍。此后制度细化,也为干预家暴提供了具体的法律工具。

以《告诫书》的应用为例,它为情节较轻的家暴提供了介入手段。民警赵峰记得,一个五十多岁的装修工,大热天里嫌老婆唠叨个没完,抬手就扇了她一巴掌。老婆报警,他到了以后开出《告诫书》,“那人接的时候,手一直在抖”。这份国家公权力盖章的书面警告,“有震慑性”。

只是,制度落地还有待改进的地方。李莹是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从事反家暴工作超20年,她将实践中的偏差归纳为两种。

一种是“该发不发”。她有当事人被丈夫当街殴打后,申请《告诫书》,警方以“担心激化夫妻矛盾”为由拒绝。她还遇到过几次作为律师去交涉,才为当事人要来的情况。

另一种是“该罚不罚”。李莹介绍,《告诫书》针对情节较轻的家暴,不能替代行政处罚,更不能替代刑事追责。她代理过一个案子,施暴者将受害者打到眼眶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达到故意伤害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处置却仍停留在一纸《告诫书》,措施没有升级,施暴者继续施暴。

与之类似,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下称保护令)面临着更复杂的难题。这是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暴力,以及骚扰、跟踪申请人。在实践中,无论是人力投入还是措施的强制效力,都还有所不足。

邓丽提到,对比告诫制度,保护令的执行细则有待完善:法院签发后,由谁来持续监督?如何及时查处?她透露,保护令制度的设计之初,就面临着谁来执行的难题,“它的效力应该比告诫更高、更强,但现在执行力度,受到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

这些工具在现实中面临“有态度、难落实”的深层困境,受害者及家属的感受最直接。妹妹去世后,长孙增理才第一次知道告诫书、保护令的存在。他并不熟悉法律条文,但妹妹血淋淋的代价让他朴素地认为,“制度要严一点,该抓的人抓,该判的人判”。

张子男认为,核心问题是,《反家庭暴力法》影响力巨大,但它更像一份“宣言”,亮明了态度,却缺乏更明确的制度性和惩罚性的条例。

尽管其中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它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仍未打通。“家暴执法难,就难在这。”他表示。

现行家暴案件的处置机制呈现阶梯式——从告诫到治安处罚,再到刑事追责——这在实践中极易卡壳。对于单次未达轻伤、又难认定为虐待的反复施暴,只能停留在告诫或者治安处置层面,而后者在实践中又容易被引向“调解”。

至于刑事追责,张子男介绍,家暴目前主要适用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伤害罪刑事追诉通常高度依赖伤情鉴定,虐待罪则受限于情节恶劣的程度,都是以造成的结果为追诉前提。以近期受关注的商文娟案为例,她遭受家暴长达13年,丈夫最终是因“虐待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张子男转述,一线民警也有困惑,面对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管到哪一步、依据什么标准采取强制措施,仍缺少足够统一且刚性的指引。“不是基层民警不负责,而是没有法律性的背书和依据,会造成管了也不是,不管也不是”。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补上了一处断点,首次将“拒不执行告诫书”明确列为治安违法行为,列明处罚细则。

在他看来,这是一大进步,但对于危害程度更高的恶性家暴,刑法层面的回应仍显不足。

因此,张子男一直呼吁,将持续、反复施暴所造成的危险性纳入刑法评价,改变目前只能套用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等罪名的现状。制定更明确的认定和裁量标准,才能减少个人观念对执法的干扰。

2025年,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也发出了类似的呼吁,她建议考虑增设“家庭暴力罪”,明确构成要件和量刑幅度。

不过,是否需要为家暴增设独立罪名,目前还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家暴中的杀人、伤害,现行刑法中已有相应罪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能否真正填补制度空白,也需要更严密、审慎的论证。

事实上,不论是采用什么手段,各方指向的是同一个结果:必须让不同严重程度的家暴,都有清晰、可执行的处置路径。

“就像医生治病”,李莹说,即便再好的药也无法治愈所有癌症,但制度的意义,就在于能让绝大多数问题“有依据可解决,有机制可解决”。

回到那个下午,长孙增理来到董某卉案凶手师某豪的老家。村子里很安静,老人们聊庄稼,拉家常。阳光和煦,空气清凉,可看着眼前这些普通的面孔,长孙增理心头涌上一股莫名的情绪。

“你没有跟一个人生活过,永远不知道他有多恶,或者有多善。”他说,就像初见张鑫时,绝不会想到这个普通的男人有一天会成为杀害妹妹的凶手。

在他看来,如果暴力得不到约束和惩罚,恶就会在漫长的沉默和纵容中,悄悄长成日常。

妹妹遇害后,长孙增理不断追问着悲剧的根源。他思维敏捷,喜欢琢磨。妹妹遇害后,他翻阅了大量的家暴案报道。每一件案子,他都看到了施暴者不断挑衅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直到暴力彻底失控。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住,沉默两秒,“我也有过家暴”。

长孙增理第一次动手,是在亲戚结婚那天。他说,当天妻子又因疑心他拈花惹草而闹了起来,他认为那是妻子的控制欲,这让他恼火,争执不下,“打了她几拳”。

他说后来还有过好几次对妻子拳脚相加,其中最严重的一次,让妻子彻底对他绝望,回了娘家。他给她道歉,点外卖,以为认了错、她消气,这件事就翻篇了,现在回想起来,当时道歉并没有走过心。

2019年7月12日,两人和平离婚。在这之前的五个月,他说花费无数,来回奔波,只想把妻子追回来。有一回,他抱着孩子找到她的出租屋。妻子很生气,认为这是在拿孩子要挟自己,但长孙增理不肯承认。最极端的一次,他用自残的方式,想要看看妻子是否还在乎他,吓得她那晚凌晨打车回了家。

“我跟他(张鑫)比,能好到哪去?”妹妹的案子发生后,他在张鑫身上看见了曾经的自己。区别只在于,张鑫失控了,实施了更加恶劣的暴力行为。

这种对“恶”的深刻警惕,或许正源于某种隐秘的自我审视。

长孙增理说,让他停下来的,不只是离婚,还有父母、亲戚一遍遍劝他停手,表哥动手教训过他。他才一点一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

他承认,这段叙述已经美化过了,之所以敢讲出来,是想说,不是每个施暴者身边都有人愿意制止;不是每个家庭,都会在暴力发生时站到受害者那一边。

“施暴者,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受害人’。”蒋月是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期深耕反家暴实证研究,她解释,这里的“受害”并非减轻其责任,而是指部分施暴者因家庭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认知偏差和心理问题。她在调研中发现,即便民警到场,有的施暴者在未喝酒、清醒状态下态度依然嚣张,“指责受害者报警把警察招来家里,他没有认识到家暴违法”,而这,正需要干预机制来矫正。

作为曾经对妻子实施暴力的人,长孙增理承认,“特定关系”里使用暴力比朋友之间打架更频繁,因为在家“打了不用负任何的责任”。这是一种因惩罚缺位而产生的“心安理得”,对暴力的容忍,让暴力一次次重复上演,直到某一天,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妹妹一次报警后,他听说妹夫张鑫当着家人的面掐住妹妹的脖子,使劲摇晃她说,“我都已经给你道歉了,你还要我怎么做”。

这让他想起儿时的一幕。他在麦田边捡到一根两三米长的树枝。粗细合手,就像孙悟空的“金箍棒”,和一旁的伙伴为了争抢它扭打。多年后,他仍记得自己动手时的状态,越打越兴奋,身体发抖,几乎停不下手。

如今回看,他将这种状态理解为暴力带来的瞬时权力快感。

现实中,暴力酿成了桩桩惨案,那些被家暴悲剧改变命运的人,仍要在废墟中继续生活。

两年过去,董守仁一提起遇害的女儿,还是止不住哽咽。他告诉凤凰网,自己仍不敢踏进医院,看到穿着白大褂的身影,就会想到当护士的女儿董某卉。

刘宝美的弟弟刘阳,整夜失眠,如今还在四处奔走,想为家人讨回公道。2023年5月,姐姐不堪家暴,报警后逃来东莞自己家躲避,却被丈夫追上门杀害,刘阳的妻子上前呼救也没能幸免。两条命,凶手二审改判死缓,他咽不下这口气。

成都小谢是少数幸存者。2023年4月,最后一次被打成重伤抢救出院后,她在枕边放一把刀才敢合眼。她不敢背对卧室门,不敢进入深度睡眠。直到丈夫贺某阳被判刑入狱,她才慢慢感觉安全下来,在一个普通的一天,把刀放回了厨房。

生活终究要向着光亮走。和前妻分开已经7年,长孙增理也有了新的陪伴。问起这些年是否再对身边的人动过手,他说:“没有。”

他顿了顿,像是对自己又说了一遍,“没有”。

应对方要求,文中赵峰、柳月、张薇薇

董守仁、刘阳、小谢为化名

作者 李秋涵 | 编辑 燕青

排版 魏蔚 | AI制图 丛敏

图片

1. 一桩事先张扬的杀妻案,黄依琳,新京报,2026年6月29日

https://mp.weixin.qq.com/s/pgqaj3e2_4AifANaxMB4dQ

2. 河北孟村,一个“完美妻子”之死,王雯清、王之言,凤凰网,2025年9月5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2395401605573178&wfr=spider&for=pc

3. 警察持刀杀害闪婚妻子,曾多次家暴并写保证书,被害人女儿发声,谢茂,极目新闻,2025年9月27日

https://news.ifeng.com/c/8mzFTxEXEft

4. 从家暴到割喉,女护士五年的“漫长死亡”,高敏,凤凰WEEKLY,2025年11月22日

https://mp.weixin.qq.com/s/p_PUs4BGB2dUlIb257eY4A

5. 妻子逃离家暴,男子跨省求和不成杀妻及妻弟媳,二审改判死缓!死者家属均表示不服,决定申请再审,韦星,红星新闻,2025年5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iXWp2YYuPmoKdVlLapRNPQ

6. 两年被家暴16次,受害者小谢的自我救赎,李晶晶,北青深一度,2024年12月29日

https://mp.weixin.qq.com/s/AafFVHAIy7OH6LRqLEffQQ

7.内蒙古男子“酒后打死妻子”背后:家暴认定与量刑之争,隋坤,新京报,2024年1月9日

https://m.bjnews.com.cn/detail/1704719944169834.html

8. “闪婚”女子不堪家暴起诉离婚被丈夫杀害曾多次留遗书安排后事,苏定伟,封面新闻,2021年11月13日

https://www.thecover.cn/news/bSo3z5BUJ2Q=

9. 控诉“父亲烧毁母亲”,一位年轻人与乡村的决裂,吴淑斌,三联生活周刊,2022年8月18日

https://news.sina.cn/2022-08-18/detail-imizirav8669084.d.html

10.被夺去生命的拉姆,吴淑斌,三联生活周刊,2020年10月22日

https://zx.sina.cn/2020-10-22/zx-iiznezxr752615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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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护照”发到巴拿马,美国的... 导读:美国准备在巴拿马试点所谓“数字护照”,实质上是将对华科技遏压的黑手伸向国际航道,借第三国来限制...
聚力数字赋能 共育时代新苗 ■从2022年3月上线至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坚持联结为先、内容为本、合作为要的“3C”发展理念...
中考701分,放弃重点高中,读... 对于那些不是天赋型的学生,上中本贯通,锁定专业,直升本科,更有确定性。 毕竟读高中三年,拼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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