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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人事部课长张女士接到长安人社部门通知:线上欠薪反映平台,一天之内出现了10条针对公司的欠薪投诉。
“这种情况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一天之内就是10单,公司非常重视。”张女士说。
人事部门随即开始核查。工作人员把10名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逐一录入公司系统。结果很快出来:9个人没有任何就职记录;剩下1人确实曾在公司工作,但半年前已经离职,工资也全部结清。
“这让我们初步判断,这不是真实的维权。”张女士说。
事情并没有停在“查无此人”。当天晚上,长安人社分局工作人员来到企业,围绕投诉人的身份、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情况展开核查。三天后,嫌疑人林某在外省被抓获,由他发起的“维权”行为竟涉嫌敲诈勒索。
一场以“欠薪”为由发起的投诉,是怎样一步步走向刑事案件的?
●南方日报记者 龚名扬
异常“欠薪”投诉集中出现
最早让人社工作人员警觉的,是这10条投诉有些“太像了”。它们集中出现在7月28日,投诉内容和诉求雷同,主张的金额基本都是2555元。
“同一时间出现相似金额的欠薪集中投诉,显然不合符正常逻辑。”长安人社分局工作人员说。几处异常叠加起来,经办人员初步判断,这可能并不是一起普通的欠薪纠纷。
但异常只是疑点,最终还要回到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事实上。人社分局随即组织内部研判,并安排执法人员到企业开展监察。
当天晚上,工作人员来到涉事企业。企业负责人、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接受询问,企业保存的派遣协议、人员花名册、工资台账、转账记录被逐一核查,第一时间排除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存在欠薪情况;随后通过人事系统,对投诉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重新比对。
张女士对那晚的核查过程印象很深。“姓名和身份证号输进去,9个人都查不到。只有1个人以前在我们这里上过班,但半年前已经离职,工资也结清了。”
再把10条投诉放到一起看,另一个异常更加明显。
“虽然投诉人不同,但投诉内容、措辞,甚至要求赔偿的金额都一模一样。”张女士说。
到这里,人社部门核查的重点已经不仅是企业是否欠薪,还要弄清这些投诉究竟从何而来。
虚构劳动关系浮出水面
工作人员随后开始电话回访投诉人。几通电话之后,原本分散的10条线索开始往一处收。
张女士回忆,人社工作人员当场拨打了几名投诉人的电话,有人直接承认了虚假投诉的事实,并交代是受同一人的教唆指使。
“到这里,我们更加确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目的的恶意投诉。”她说。
随着核查继续,一个名字逐渐进入视线——林某。
人社部门通过询问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电话回访投诉人,并核查派遣协议、人员花名册、工资台账、转账记录等资料,确认10名投诉人系被林某利用,以虚构劳动关系的方式发起投诉。经研判,这已经不是普通劳资纠纷,人社部门决定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对企业来说,“欠薪”事实虽然已经基本核清,投诉带来的压力却没有立即消失。
“虽然内容不属实,但线上欠薪反映平台上的批量负面信息,对企业声誉压力还是很大的。”张女士说,外部看到这些信息后,可能会对企业用工规范性产生质疑,公司需要花时间和精力解释、澄清。
更让她在意的是维权渠道被利用。“政府设立线上欠薪反映平台,本来是为真正有困难的劳动者提供维权渠道的。拿这个来做别的事情,我们确实很无奈,也很气愤。”
企业报警、嫌疑人被跨省抓捕
7月29日,涉事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们在确认虚假投诉的第一时间就报了警,没有给不法分子进一步索财的机会。”张女士说。报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内部核查和人社部门调查已经发现投诉存在明显异常,另一方面也不希望线上欠薪反映平台被当作向企业施压的工具。
“线上欠薪反映平台是政府为真正有困难的劳动者设立的,绝不能被当作勒索企业的工具。如果不报警,就是对这种行为的纵容,也是对政府维权公信力的伤害。”张女士说。
公安机关介入后,案件推进很快。7月29日企业报案后,公安机关经分析研判,初步判断案件涉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7月30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步组建工作组赴外省开展抓捕。7月31日,林某在外省被抓获。
经审讯,林某对通过恶意举报欠薪方式向企业施压索要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林某是一名“工头”,曾为某劳务派遣公司介绍工人,经他转介的工人入职了涉事企业,但劳务派遣公司并没有向他支付介绍用工的提成。
“为了拿回介绍用工的提成,他教唆别人,利用线上欠薪反映平台来对用工企业进行施压,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让用工企业支付劳务公司欠他的钱。”长安人社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某作为个人从事劳务派遣的中介活动,并没有取得任何资格证。
据记者了解,这并非林某第一次利用线上欠薪反映平台,以涉嫌敲诈勒索的方式来为自己“维权”。
从10条投诉集中出现,到嫌疑人被跨省抓获,前后不过几天。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林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观察眼
维权不能越过法律边界
林某被刑事拘留之后,这起案件还有一道边界需要厘清:什么样的投诉属于恶意投诉,又在什么情况下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北京大成(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梁韬认为,恶意投诉的一个核心特征,是投诉者主观上明知事实虚构却故意为之;客观上则可能编造虚假的劳动事实、伪造相关证据,通过投诉向企业施压,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恶意投诉者不一定是真实的劳动者。”梁韬说。本案中,林某所组织的其他投诉人员与用人单位并没有劳动关系,却进行了恶意投诉。
恶意投诉与敲诈勒索之间,还要看行为目的。梁韬分析,不正当利益可能包括非财产性质的权益,而敲诈勒索的判断则涉及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以施压方式索取钱财。
“案件中林某是带着非法占有的目的,以恶意举报欠薪向用人单位索要钱财,因此明显涉嫌敲诈勒索。”梁韬说。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林某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其行为最终是否构成犯罪、承担何种刑事责任,仍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
在打击恶意投诉的同时,正常劳动者的投诉权也需要得到保障。东莞目前依托“就莞用”平台建立“东莞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收到欠薪投诉线索后第一时间分派至属地镇街人社分局,并落实“一天联系、三天反馈”快办机制:1天内联系投诉人,确认诉求详情、告知受理情况;3天内完成初步核查、劳资双方对接协商,并同步办理进度。
针对异常投诉,东莞人社系统实行“日调度、周研判、月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集中性、突发性、异常性欠薪投诉线索,会安排专人核查;对虚假投诉、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劳务碰瓷、批量捏造欠薪事实滋扰企业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则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移交公安机关。
梁韬建议,在投诉入口端进一步明确劳动监察范围,并通过技术手段识别短时间内集中出现、内容雷同的投诉线索,安排专人重点处理;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和追责处置,让社会公众既清楚维权边界,也了解滥用投诉权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中,10条投诉很快被查明。但对线上欠薪反映平台而言,更重要的是在保持投诉渠道畅通的同时,把真实诉求和虚假线索区分开来。
真正被欠薪的劳动者不应因为少数恶意投诉而增加维权难度,正常经营的企业也不应为虚构的劳动关系承担额外成本。让真实诉求得到及时回应,让异常线索得到准确甄别,是这起案件留给保障劳动权益的一道现实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