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Asher
责任编辑/Leona
今年年初,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福建福耀科技大学作为名单中唯一一所民办大学,因其创始人为“玻璃大王”曹德旺和高达百亿的办学投资,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学校定位为“新型国际化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无论是福耀科技大学,还是此前的西湖大学,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不少主打“高起点、小而精、国际化”的新型研究型大学。作为国际化高等教育的新探索方向,新型研究型大学与中外合办机构有何区别?这类大学能否成为国际教育学生的又一选择?
国际化高等教育“新晋顶流”——新型研究型大学
随着发展进入高质量阶段,国家对原始创新能力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需求日益增强。创办新型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在科技战略转型和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作出的重要布局。
新型研究型大学隶属于高等教育体系,有公办和民办之分,公办新型研究型大学代表学校有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民办的代表学校有西湖大学、福建福耀科技大学。
目前的新型研究型大学,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以科研创新为办学核心
新型研究型大学以科研为核心驱动,强调跨学科与教学体制机制创新,致力于探索一条不同于传统高校的发展路径。这类大学通常明确“高起点、小而精、国际化”的办学定位。
学校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前沿为研究方向,重点布局人工智能、新材料、能源科学等方面,倡导学科融合。不仅如此,新型研究型大学普遍以国际化为办学特色,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大量聘请海外人才,多门课程采用英语授课,与国际研究机构和国外高校保持紧密交流合作。
上海科技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定位为一所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的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校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瞄准基础研究前沿领域,推动学科交叉和科教融合,在光子科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能源科学等重大创新领域积极布局,取得了多项重大原创性成果。

图源:上海科技大学
上海科技大学面向全球招聘,按照1:10–1:12的师生比建设教授队伍。其中,学校常任教授主要来源于国际著名大学的知名学者和优秀青年学者,实行常任教授制。师资队伍呈现年轻化、国际化的特点。
积极探索新型办学机制
在办学资质方面,新型研究型大学须经教育部审批设立,部分由政府与科研院所共建,部分则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运营。
此外,新型研究型大学在管理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以民办创新型研究型大学为例,学校普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与长聘评估机制,打破“唯论文、唯职称”的传统评价方式。教师多通过全球招聘,实行长聘轨道制。科研经费则由政府引导、社会捐赠和产业合作共同构成。地方政府通常给予大力支持,提供资金、政策和土地保障,如浙江、深圳、上海等地均设有支持新型高校的专项政策。
以西湖大学为例,其为一所集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型高等教育学校,也是国内第一所民办新型研究型大学。学校前身是2015年由施一公、潘建伟、饶毅等人创办的浙江西湖高等研究院,目标是填补中国民办顶尖研究型大学空白。

图源:西湖大学
2018年2月14日,西湖大学正式获教育部批准设立。学校举办方为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首任校长由施一公担任。学校以博士教育为起点,逐渐扩展至本科教育,吸纳了海内外众多优秀科研人才,办学期间接受了马化腾、王健林等企业家的捐助,捐赠总额超百亿。目前学校已开展本科教育,面向国内高考学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学生和海外留学生进行招生。
以高考成绩为主的招生标准
招生方面,本科学生通过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和自主测试成绩综合评定录取,同时也面向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海外招生。研究生则采用“申请-考核制”或联合培养模式,强调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新型科技型大学多为理工类高校,因此要求报考学生在高考时选择物理和化学科目。
福建福耀科技大学由我国著名企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创办者兼董事长曹德旺创立,是一所民办公助、非营利、公益性的新型研究型高校。学校按照“高起点、小而精、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突出理工和科技,着重开展制造业科技创新研究。

图源:福耀科技大学
根据福耀科技大学公布的2025年招生简章,学校以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且要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物理、化学必选)要求,且建议学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完成学业之后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国际化高等教育代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指外国高校与中国高校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在此基础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又可以分为独立法人机构和非独立法人机构。
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的校名、校址、董事、校长和办学章程,类似于外国大学在中国的分校,属于独立的高等教育办学主体。
目前中国共有11所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包括:
非独立法人机构通常是中方高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由中方高校进行管理,相比于具有独立法人的合办机构数量更多。
办学方式
目前教育部门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审批制度,首先由合作双方院校共同提交办学申请,由当地省级教育部门审批后提出修改意见,再向教育部提交申请信息,由教育部组织审议后下达批复。
如宁波诺丁汉大学,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由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创办,是中国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04年3月,中英双方签署创建宁波诺丁汉大学的合作备忘录。随后教育部同意筹办宁波诺丁汉大学。2006年2月,宁波诺丁汉大学校园正式落成。
教学模式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教学模式上更趋国际化,关注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校通过跨学科方式,整合国际与本土知识体系,依托跨国项目制学习,构建“问题-方案-能力”的转化机制。教学方法上打破单向传授,转向多边交互的知识共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法国中央理工大学集团共同创建,并于2005年开始招生,该合办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学院采用跨国项目制学习,本科生毕业后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经法国工程师学衔委员会认证的法国工程师文凭;研究生毕业后获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经法国工程师学衔委员会认证的法国工程师文凭。
招生方式
在招生方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主要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具有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本科教育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研究生教育则采用自主招生,但招生标准不低于外国合作大学同类专业在国外的标准。
以宁波诺丁汉学院为例,其本科学历教育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外国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则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招生标准不低于英国诺丁汉大学同类专业在英国的标准)。
非独立法人机构不具备独立招生资格,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院内的专业均为中外合作项目。
数量多、易混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方和外方院校以专业形式进行合作,不设立独立的办学机构。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样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部门审查合格后,提交至教育部,经教育部评定后下达批复。
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外方须为同层次具有相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高校;合作举办学历或学位教育项目,以境内教学为主。选择跨国分段教学模式的,在国内教学时间应不少于培养周期的三分之二,高职高专不少于2年、本科不少于3年、研究生不少于1.5年;颁发中外双方学位、文凭或只颁发一方学位、文凭;在境内中方提供教学设施条件,办学规模适宜(每个项目年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这类项目数量庞大,分布在全国各地,常见的有:
在国际化高等教育发展的今天,无论是新型科技型大学还是中外合作办学,两者各有特色:中外合作办学更像是一个"国际桥梁",通过和国外名校合作,让中国学生能够“走出去”;而新型科技型大学则更加注重自主办学和机制创新,但同时也借鉴国际上高等教育的先进办学经验,同时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中国留学,形成"引进来"的“反向留学”新趋势。
两者共同丰富了中国高等教育的生态,也为国际教育的学生提供了更多元的选择——在国内接受高质量的国际高等化教育。对于国内高考生和考虑留学的家庭来说,这或许是一条新成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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