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广大考生和学子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涉考培训、报考咨询、中介机构以及广告经营主体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保过”“保提分”“保上名校”等对升学、通过考试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等内容的广告;
二、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报考志愿等内容的广告;
三、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的广告;
四、严禁设计、制作、发布与国家和自治区“双减”政策相违背的广告;
五、严禁设计、制作、发布与考试作弊相关的通讯电子产品等作弊器材的广告;
六、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内部信息”“内部数据”或者保证“高、中考升学率”“志愿填报成功率”,以及宣称“上榜率”“录取率”“保录取”“不滑档、不脱档”等内容,涉嫌误导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志愿填报”广告.
请全市涉考培训、报考咨询、中介机构以及各广告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规定,自觉规范线上线下广告活动,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供稿:周新宇责编:宋知浩 涉密审核:周新宇 总编: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