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考、中考文昌湖发布重要通告!
为保证中、高考生正常学习和休息,防止噪声污染影响考生正常学习、生活,确保中、高考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各单位和个人在中、高考(6月7日—6月16日,如遇国家、省、市、区调整考试时间,随之调整)从事下列活动:
1.各建筑工地从事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和货物装卸;
2.利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促销宣传;
3.在辖区内燃放空中礼炮、鞭炮;
4.在居民住宅区从事商业贸易、餐饮娱乐、广场舞、甩鞭、唱歌等噪声较大的文娱活动,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学习、休息;
5.其他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二、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时间为每日午间12:00—14:00,晚20:00—次日6:00。
三、中、高考考试期间距离考点200米以内范围全天严禁从事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活动。
四、中、高考考试期间,各生活小区及学校周边道路严禁堆放影响交通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建筑施工机具,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并将本通告要求及时传达给所属项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本通告内容执行。
六、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八、本通告自2025年6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16日。如遇国家、省、市、区调整考试时间,随之调整。
文昌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