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
盛夏时节,暑期已至。首先,衷心感谢各机构长期以来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与付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环境,现就暑期校外培训工作向各机构提出如下要求与倡议,望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一、严守资质底线,确保合法办学
办学资质是机构合法运营的基础。全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须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资质(文化艺术类由文广旅部门、科技类由科技部门、体育类由教体部门审批),严格按许可范围开展培训,严禁超范围经营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全市所有经审批设立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含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必须按要求在全国监管平台注册,完成信息填报并接受动态监管。尚未完成资质审批或资质不全的机构,请立即停止招生及培训行为,抓紧完善相关手续。
二、坚守政策红线,杜绝学科类培训
(一)全面暂停学科类培训。“双减” 政策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各机构要深刻认识政策精神,不得以 “一对一”“住家教师”“研学” 等隐形变异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也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学科类培训相关的竞赛、考试等活动。请自觉维护教育公平,为学生减轻学业负担,助力素质教育发展。
(二)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违规培训,不得在培训机构兼职授课。对顶风违纪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教师资格、开除公职。
三、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一)规范信息公示。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示证照情况、师资信息(含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课程设置、收退费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做到“一校一址、一址一证”。
(二)规范收费行为。各培训机构要规范收取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家长缴费前,应与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开具合规发票,交由家长保管。家长缴费时,应指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APP家长端”进行选课、缴费,所收培训费用全部纳入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不得要求家长私下交费买课。
(三)规范宣传行为。任何机构不得在校园周边发放培训广告,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
(四)规范人员管理。从业人员须通过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严禁聘用有性侵、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加强从业人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专业水平。
(五)规范培训内容和材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确保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点、认知水平相适应。各培训机构要使用规范出版物,不得违规使用培训材料。定期开展培训材料自查,并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检查。
四、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学生权益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也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各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聚焦消防、房屋结构、防汛应急、用电用气等重点安全领域,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杜绝麻痹大意思想,查漏补缺,配足配齐灭火器等安全防范设备,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逃生演练,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训环境。做好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暑假期间,市“双减”办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是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坚信,在各校外培训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营造出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让我们携手同行,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为我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策划|张国庆
统筹|陈 沛
编审|王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