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暑假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园区“双减”办温馨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和孩子们:
01
自觉抵制学科类违规培训
国家“双减”政策明确要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假期举办的各类学科类培训行为均属违规,包括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托管照看”“夏令营”“文化传播”等名义开展的“一对一”“一对多”形式的学科培训。这些机构或个人培训资质不全,培训质量难以保证,培训场所存在诸多安全风险隐患,孩子的人身安全无法保障,收费不规范,“卷钱跑路”风险高。违规开展无证学科类培训还有可能涉嫌违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二)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三)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四)其他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
02
谨慎选择合规非学科类培训
资质核查: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请务必查看其是否具备合法办学资质,包括园区文体旅或科创委颁发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园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园区社会事业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明确: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时,仔细阅读条款,明确培训内容、时间、费用及退费约定等。
防范陷阱:支付培训费用时,请不要一次性支付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如培训机构以“大课包优惠多更划算”“充值赠送”等促销手段,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支付培训费用时,务必坚决抵制。
03
坚决守牢校外培训安全底线
场所安全:如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务必考察培训场所的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通道等,确保孩子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
接送安全:合理安排孩子的上下学接送,避免孩子独自上下学,确保路途安全。
身心健康:倡议家长朋友们积极与孩子共同规划暑假生活,合理安排亲子阅读、家庭运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增进亲子关系,拓宽孩子视野,培养综合素质。
监督举报电话
学科类请拨打教育局监督电话:
艺体类请拨打文体旅游局监督电话:
科技类请拨打科创委监督电话: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