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转学条件
1.户籍地和居住地随监护人迁入到学校所在辖区的;因务工地变更到转入学校所在辖区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入住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2.属于同一个市直属教育集团且在同一辖区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二
转学所需材料
转学学生需提供学籍信息表(或素质报告书、成长记录册等能够确认学生实际就读年级的相关材料)、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查询单、房屋备案证明等)材料;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以及转入学校所在辖区相关部门发放的暂住证(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三
办理流程
(一)报名:7月9日8:00至7月15日18:00期间,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通过微信搜索“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我要报名—银川市入学入园—银川市直属—中小学转学”,或输入www.ycrxbm.cn进入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服务平台,选择“银川市直属—中小学转学”入口填写报名信息。
(二)审核:7月20日前,由市直属各学校结合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负责通知报名学生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本校完成转学资料的审核工作,符合转学条件且学校有学位接收的,要一次性直接办理。当转入学生数超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按照转学接收顺序进行办理。
(三)确认录取学生:7月25日前,请各学校确认录取学生并公示。同时,告知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及时撤销市直属学校的转学登记并选择户口所在地辖区教育局的转学端口再次进行登记,由辖区教育局协调办理。
(四)转学接收顺序: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优先接收本校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两一致(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当片区内申请转学的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学校根据学生家庭房产购买时间排序办理;房产购买时间相同的,按学生家庭落户时间排序办理。片区内转学生协调完还有空余学位的,可接收本辖区内其他片区有房有户的学生转学(顺序与上述一致)以及随迁子女(按照暂住证办理时间)转学。
四
注意事项
(一)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接收转学的,要及时提醒家长登录相关县区的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登记。
(二)请学校认真审核各项转学资料,确保转学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转学资格。
附件:2025年秋季学期市直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
2025年秋季学期银川市直属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统计
来源:银川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