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通过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即将迎来证书领取时刻。证书发放时间为8月中、下旬,方式有邮寄领取(邮费到付)和现场领取两种。优路教育温馨提示各位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方式,按时完成证书领取,以免错过重要时间节点。
一、证书发放时间与方式
(1)发放时间:8月中、下旬。这一时间段为申请人预留了充足准备时间,方便安排领取事宜。
(2)发放方式
邮寄领取:按报名时填报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通过EMS邮寄发放。证书发出后,申请人可关注“EMS邮寄速递物流”查阅快递送达情况。需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若因地址不清晰、联系方式错误、个人拒收等原因,导致无法邮寄或邮寄材料被退回的,不再安排邮寄。
现场领取:领取时间为8月11日 - 15日、8月27日 - 29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4:30 - 17:30。领取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路淘金街4号1层。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领取。
二、应届毕业生学历补充要求
应届毕业生需在8月5日前自行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补充且核验通过,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补充学历或补充学历未通过核验,将不予发放证书。
三、现场领取携带材料
(1)非应届毕业生: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认定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本人领取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他人代领需准备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认定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认定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领取的材料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由个人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请勿拆封,需转交个人档案所在地保管。
(2)通过今年上半年(第一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且仍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到现场领取。
(3)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为各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由各区教育局统一发放,发放和领取事宜可查阅各区教育局相关通知。
此次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细致,涵盖了时间、方式、材料准备等多方面内容。申请人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无论是应届毕业生完成学历补充,还是现场领取时携带齐全材料,都关乎能否顺利拿到证书。希望各位申请人重视起来,积极配合,早日领取到属于自己的教师资格证书,开启教育事业新征程。
原文标题: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我市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原文来源:广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