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驻济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驻济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1号)中对高级工申报条件要求,对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专家委员会《职业信息与教育培训项目(专业)信息对应指引》(2023年版)和国家职业标准,我局对首批驻济高校申报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业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评估论证结果通过专业及对应职业予以公布。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
济南市驻济高校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业及对应职业名单
策划:王帅
编辑:李金鹏
监制:周洋